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项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项军任人事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莫胜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安定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薛惠芬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勇华任人事股副股长兼工会联合会主任(享受正股级待遇);
彭凭任人事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刘劲松任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刘璐任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夏松洁任法规股副股长,免去其执法大队室主任职务;
肖志林任法规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熊辉任调查确权监测股副股长;
彭曙明任调查确权监测股副股长;
李小静任所有者权益股副股长;
肖利任开发利用股股长,免去其人事股股长职务;
卢小红任开发利用股副股长兼团支部书记(享受正股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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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斌任规划核验股副股长;
张汉元任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技术专干(正股级);
刘超凡任规划技术股副股长;
方雁飞任村镇规划股副股长;
龚翔任村镇规划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刘艳华任用途管制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用途管制股副股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范建兴任用途管制股副股长;
胡坚任用途管制股副股长(杂闷谝荒辏�
贺斌任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修复中心副主任职务;
钟介军任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管理股副股长;
胡达峰任政务服务股副股长;
莫毅军任政务服务股副股长;
夏伟宏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胡燕来任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叶慧丰任执法监察大队室主任;
丁大为任执法监察大队室主任;
文维任执法监察大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创新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刘小红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朝辉任修复中心副主任;
何红标任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钟宇光任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静任增减挂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志彬任增减挂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小燕任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汪勇任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南方任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德桃任测绘院副院长;
何明任测绘院副院长;
朱盛伟任测绘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文俐敏任测绘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卫军任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丁小华任规划展示馆馆长,免去其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丁亚辉任经济开发区分局常务副局长(享受正股级待遇)。
免去:
吴正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职务;
史沛芬规划展示馆馆长职务;
周旺生绘院副院长职务;
刘喜文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因乡镇机构改革、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征拆管理中心撤销前原有局属各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及其他机构组织任命的正副职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行文明确。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