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反馈“历史退留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桃江县大仑山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至督察进驻仍未投入工程治理,现场进行矿石破碎筛选,原煤矸石堆场被大面积开挖裸露,淋滤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县林业局、县城投公司、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等单位,狠抓问题整改,目前已按要求整改验收并销号。
一、问题描述
(一)2022年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原桃江县大仑山煤矿已破产关闭,但仍然存在矿涌水废渣渗滤液排入周边水体及农田,风险隐患较大。场内遗留有大量不明废渣露天堆存。进出堆存道路已被封堵,场内有矿石破碎筛选机器”。
(二)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历史退留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桃江县大仑山煤矿生态修复项目至督察进驻仍未投入工程治理,现场进行矿石破碎筛选,原煤矸石堆场被大面积开挖裸露,淋滤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成大仑山煤矿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恢复生态功能。
三、整改措施
(一)修建截排水沟及沉淀池,保障排水顺畅及确保矿区淋滤水进行收集沉淀,保护周围水质。
(二)拆除矿山遺留建筑及地表硬化物,对矿区地表废渣进行清理转运。
(三)对矿区进行场地平整,铺设防渗膜、覆土、植树植草实施为期三年的洒水、施肥、喷洒农药等绿化工程管护措施。
(四)在煤矸石堆下方修建挡土墙,确保堆体稳固、安全。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3年7月,桃江县组织拆除了原大仑山煤矿矿山内遗留的6栋建构筑及地表硬化物,拆除并清理转运地上建筑物952立方米,转移遗留废渣37700吨。
(二)2023年8-11月,对原矿区为场地进行平整、铺设防渗膜19399.3平方米、客上覆盖9699.65立方米,撒播草种15783.85平方米、种植草皮3615.45平方米,解决了环境破坏问题。
(三)2023年12月,修建挡土墙120米、砌排水沟 563.89米、沉淀池1座,确保原矿区淋滤水收集沉淀与排水畅通;同时对原大仑山煤矿治理区安装了5处变形桩等监测设备。
(四)2024年3月-5月,对治理区域进行了监测监管,确保了治理成效。目前,初步认定整改合格,达到整改目标。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对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坚持惩防并举,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桃江县历史退留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受理电话:13508458353
特此公示。
益阳市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