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渠道,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推进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的公正、合法、廉洁、高效,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积极意义
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动产登记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的法定制度。权籍测绘工作直接影响到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否得到准确反映,建立健全针对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二、可投诉内容
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溢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3、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宗地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何题。
4、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涉及本县不动产测绘和权籍调查工作中损害有关方合法权益问题的实名投诉。
三、投诉渠道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的,可向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投诉,电话号码:0737-8788959(工作时间) 0737-8788668(休息时间)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向桃江县自然资源局纪检联络组进行投诉,电话号码:0737-8822336。
4、提出对不动登记工作建议意见及咨询,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电话号码0737-8826507,0737-8826508。
6、反映测绘权调侵权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确权监测股实名投诉,电话号码0737-8828665。
四、投诉内容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五、信息公开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局调查确权监测股每半年分别将辖区内登记统计数据及土地纠纷处理情况报信息中心,局信息中心统计汇总后在局网站公开相关数据。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