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决定举行桃江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十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桃江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听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人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11月15日5:30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3016145844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七、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通知书》,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会,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本次桃江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情况及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桃江县城镇标定地价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