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 每周一课】能协商少缴或不缴社保费吗?
索引号:tjxrsj/2024-1924025 |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4-02-06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rsj/2024-192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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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0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温暖社保 每周一课】能协商少缴或不缴社保费吗?
不可以!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单位或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