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是民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指明今后发展方向,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擘画未来美好蓝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民政部门凝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精神动力,紧紧围绕中心,坚决服务大局,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迈入新阶段。
(一)精准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提升城乡救助保障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290元/年提至310元/年,月人均救助不低于197元,发放资金9.93万人次2745万元;城市低保标准由430元/月提至500元/月,月人均救助不低于340元,发放资金5.05万人次337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347元/年提至403元/年,城市特困人员生活标准由560元/月提至650元/月,发放分散供养对象33431人次2550万元,集中供养对象2274人次506万元。全年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5514人,下拨救助资金141.43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313.5万元,拨付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运转经费151.2万元。为35705名特困供养对象、149837名低保对象和78354名兜底保障对象资助参合参保509万元,为全县集中供养对象购买护理保险128万元。扎实开展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和农村低保规范性工作,共清理1167户1434人。规范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住房保障对象录入省低收入家庭经济系统核对,同时将对象到各部门进行大数据核对,核对出2000多户疑似问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立即取消救助。全年累计发放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经费2330人次42.3万元。
(二)科学规范,基层治理统筹推进。村居建设方面:完成全县247个村(居)委会成员回头看工作,对缺村(社区)成员进行补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村规民约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大村(社区)成员培训力度,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举办2019年村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培训班,村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地名普查方面: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力度,圆满完成桃汉、桃鼎、桃赫资界线联检工作,确保我县边界平安稳定。推动桃江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档案整理。开展中心城区门牌建设工作,召开六部门整治不规范地名联系会议,对不规范地名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指导完成桃江县三堂街镇的街道命名工作。开展了民政八项领域排查工作,对李一鸣案和910案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治,规范整理扫黑除恶台账,按县扫黑办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三)紧贴实际,养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出台本县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桃花江镇中心敬老院、玉溪敬老院护理区建设,新增护理床位1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6.8张,同时,按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完成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加强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监管,对4所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排查;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27家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达到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全年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79.992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26.2万元。安全生产方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一岗双责”“一单四制”的原则,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联合消防、市监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检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慈善老区方面:通过开展“慈善一日捐”“办实事送温暖”“我想有个家”等募捐活动,筹集资金224.95余万元,全部用于资助特困户、贫困户、贫困学生、大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完成2个慈善超市任务,争取老区专项资金13万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福彩发行方面:开展大型集中培训14场,小卖场14场次,建设站点旗舰店4家,中奖宣传数次,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974万元,募集福彩公益金426万余元。
(四)规范高效,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方面: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精准施策,将全县218名符合条件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范畴;实施孤儿巡访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19名孤儿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时按量足额发放106名孤儿基本生活费103.6万元;新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19所;办理收养登记6件。举办全县2019年度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儿童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两项补贴方面:完成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发放补贴43751人次资金8191960元。流浪乞讨方面: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884人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38人次,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06万元。婚姻登记方面: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办理结婚登记4106对,离婚登记1804对,补发结婚登记826对,补发离婚登记132对,查询及调婚姻档案3000余份;抓好婚姻档案规范化管理,实现了电子档案、原始档案“双套制保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站式服务”工作,全年成立社会组织14家,办理变更社会组织12家;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对于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公示;督促949家社区社会组织在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备案工作。殡葬管理方面: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加强县城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宣传工作;开展全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出台《关于加快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二、审时度势,扎实做好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
(一)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各项基本权益,落实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全县新改扩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1所以上,新增床位不少于50张,完善设施,改善服务条件,提高入住率;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35元,月人均救助水平相应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落实物价联动机制。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对象动态管理。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救助人面识别系统,对重新认定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扶贫家庭进行精准识别,分类管理,搞好公开公示。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重新进行一次评估,对失能、半失能人员落实照料护理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强信息比对和认定工作,对所有低保户、特困人员开展信息比对,对新进低保、特困人员上门进行核实,按认定程序办理。强化救助审查和监督机制,把好救助对象确定、审批、资金发放关。精准救助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对象,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发挥好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职能。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定期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因地制宜确定试点目标,提高农村社区覆盖面。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深化乡村治理主题宣传,深化各类示范创建,筹备2021年村居同步换届工作,推广民情恳谈等议事协商,进一步对全县村规民约的规范指导,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配合周边县市区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共同创建平安边界。整治不规范地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利用自有资源对贫困家庭进行对口帮扶。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跟进后续管理服务,优化社会组织网登记的操作程序,使社会组织申报更简便,更优化。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完成2019年度年度检查工作,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僵尸”社会组织、二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撤销,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进行注销。着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监管管理制度,完成2019年年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种,并按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对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按照《行政法》的规定开展行政处罚。严格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加大社会组织引导培育力度,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的小型项目进行支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开展联合惩戒,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整合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出台《》,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形式养老。稳妥开展一批乡镇敬老院居住环境和和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质改造,营造静心舒心养老环境。加强民办养老机构培育管理,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持续深化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强化备案登记管理,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标准,提高养老服务护理人员护理水平,提升医养融合能力,提升全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巩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巡访制度,提升老年优待水平。
(四)全力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贯彻落实慈善法,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做好“慈善一日捐”“送温暖 献爱心”等慈善项目,拓宽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将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家庭。做好老区项目申报工作,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加强“阳光福彩”建设,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优化福彩游戏结构,完善管理制度,激发从业人员信心,确保福彩发展“稳中有进、稳中调优”。防范安全风险,扩大福彩市场规模。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工作站规范运行,开展好社工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将社工站队伍建设纳入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的重要范畴,切实发挥社工站在基层民政工作中的服务职能。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记录机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五)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认定和清理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免费为贫困家庭肢残人员安装假肢和矫形器。加强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及时发放保障资金。推进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充实基层儿童工作力量。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重点培育、扶持、孵化公益类、社会福利类和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加强街面主动救助力度。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开展上门服务,为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启动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丧葬陋习整治,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文明殡葬新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