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一年以来,桃江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狠抓民生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民政工作形势,科学谋划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2022年1月起,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月,即一档410元/月、二档385元/月、三档36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600元/年,即一档385元/月、二档230元/月、三档21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低于78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5980元/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对象4988人,240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14705人、4300万元;发放分散供养5122人、3200万元,集中供养691人、470万元;发放精减退职工450人、37.8万元。二是精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22年1月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4.88万元、临时救助3846人。三是精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75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75元/月。预计全年共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77140人次、1159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35386人533万元。四是全面启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工作。2022年3月14日,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护理、半护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发放,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放。我县从2022年1月起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截止12月底,我县共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半护理208人65 万元,全护理148人92万元,发放标准:半护理费259元/月,全护理费517元。全自理人员护理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金额196.8万元。五是配合完成益阳市审计局对桃江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工作。
(二)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要求,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1家,办理变更社会组织9家,注销社会组织25家。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330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196家,62家年检不合格。对15个乡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摸底排查,开展32家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村规民约”工作,对本乡镇的村(居)规民约进行规范和完善,充分发挥村(居)规民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村风、民风,弘扬公序良俗。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和界线联检工作,已完成桃江-赫山边界勘察。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监管。严格实行“八个最严”,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限期整改。注重“六个带头”。建立局党组成员包片督导制度,对民政服务机构重点是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集中督查3次以上,有效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文件精神,开展街头流浪乞讨救助行动,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五是加强婚姻登记。2022年1月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723对,离婚458对,补发结婚248对,补发离婚32个,登记合格率100%。六是推进殡葬改革。完成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县殡仪馆整体搬迁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6月投入运营。出动殡改宣传车辆到县城中心城区等地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引导民众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七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根据县委基层党建整建提质工作部署,结合上级要求,召开了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了《桃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桃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4个文件。依托福彩、慈善等公益项目资金,助力孤儿教育,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县现有17名孤儿享受了每年一万元的助学补助;近一年来,桃江县慈善总会开展了“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目,走访慰问、救助747名困难儿童,发放慰问金41.35万元。对应届考取二本以上的128名贫困大学新生和其他贫困生,发放助学金14.5万元。
(三)精准施策,加强机构疫情管控。一是突出机构防控。做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服务场所组长单位,对照“封、防、消、通、测、导”“六字诀”要求,制定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24小时值班制,适时对全县27家养老机构、1家未保中心、1个救助站、58个留守儿童之家进行封闭管理,暂停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活动,各养老机构及县救助站设置观察隔离区,殡仪馆、婚登中心等服务机构,对外开放实施严密防控。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500份,指导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疫情知识宣传,发挥村(居)委会在基层一线疫情宣传教育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向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媒体报送疫情信息,动态报道机构防控、民政救助、慈善募捐等情况,全面展现民政抗疫工作动态成效。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既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更要做行动上的“排头兵”,把讲政治体现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之中,高质量完成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夯实党建基础。
(二)抓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落实好省级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落实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配套资金追加。加强临时救助管理,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全面完善和推进“救急难”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救助,继续实施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加强信息比对和认定工作,对所有低保户、特困人员实行信息比对,对新进低保、特困人员上门核实,按认定程序办理。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强化救助审查和监督机制,把好救助对象确定、审批、资金发放关。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适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和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
(三)加快发展基本社会养老服务。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乡镇敬老院、社会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桃江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发展小区嵌入式养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时发放百岁老人高龄补贴,大力提高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动,推动养老护理员公益性岗位建设。切实抓好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严防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事件发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做好“都好”养老机构处置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持续深化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规范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四)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县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以村规民约为抓手,进一步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督促各村(社区)对村规民约依法进行完善和更新,确保程序合法。指导村(社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环境保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拒绝封建迷信、扫黑除恶、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村庄规划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内容健全合法。全面落实“三个清单”制度,严格落实自治事项清单,严禁触碰负面事项清单。做好基层党建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对出缺村(居)委成员的及时进行补选,严把资格入口关,全面提升基层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动村民自治。完善村(居)委会的下属委员会和理事会建设,确保新成立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和人居环境理事会正常开展工作。探索建立地名管理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和界线联检工作。
(五)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服务。正确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抗洪救灾、文明创建。完善年检办法,健全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强化党建指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六)大力发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全面落实《慈善法》,健全慈善组织机制,创建公益慈善品牌,积极推广“慈善+互联网”新模式,树立大慈善理念,构建大慈善格局,塑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做好“益老食堂”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指导乡镇社会工作站规范运行,开展好社工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支持社工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创新,确保全县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村(社区)比例达30%以上。打造一批五星级乡镇社工站和社工室,有效发挥乡镇社工站作用,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加大“慈善+社工”融合发展力度,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探索“社工+慈善+志愿者”公益慈善发展新模式。促进福彩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巩固传统销售渠道,积极开拓新兴渠道,确保销售渠道稳中有增。
(七)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对照市、县关于殡葬改革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摸排和专项整治,完善殡葬惠民政策体系,加快节地生态殡葬发展步伐。全方位深入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殡葬政策。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指导加快推进殡仪馆新馆建设进度和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后续扫尾建设工作,为殡葬改革启动“零点行动”打下夯实的基础,确保殡葬改革如期推进。
(八)协调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做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精准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好村级“儿童之家”阵地成果,实施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综合解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户籍登记等问题,加强困境儿童救助,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报告制度执法监督,认真摸排风险防患点,切实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托养机构监督,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规范婚姻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民法典》有关规定,做好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