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了更好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共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通知》(桃法委发〔2023〕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法治水平。现将2023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长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严格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宣讲。组织全体干职工学法考法,2023年全年,全局学法考试报考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将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每月学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乡镇、社区、农村开展“敲门行动”,大力宣讲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等工作,对我局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规范应诉管理。落实《桃江县民政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各类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应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负责人全程参与。全年,桃江县民政局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4件。
五是严格用法执法监督。严格实行行政诉讼追问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严查其缘由,对因干部职工本人因素引起行政诉讼的,追究其责任,并对其行政诉讼一事在全局进行公开学习。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依法履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界定职能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动态化管理,2023年进一步上下对接和纵横划分,进行再梳理、再清理,逐项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和性质、设定依据、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行政条件、实施对象和范围、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咨询投诉电话等基本操作规范。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权力112项,其中:依申请类50项、依职权类62项;公共服务21项,其中:依申请类13项、主动服务类8项,已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发布。
二是严格执法,规范公正执法行为。1.按要求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完善并公示了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等信息,严格执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持证执法。我局17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持证执法。2023年全年共有行政处罚15件,行政许可57件,行政确认4029件。3.政策法规股对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监管,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客观公正,文明合法。4.积极推行阳光、法治信访,依法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三是加强宣传,提升公民法治意识。根据普法任务清单和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县民政局结合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4.15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政务公开活动、12.4宪法宣讲日等活动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和民政领域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慈善法》《社会救助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界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入社,抓牢抓实民政工作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开展“谁普法谁执法”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学文件、听讲座、业务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转变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走在前列。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督促机关各股室认真履职落实民政局普法责任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救助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殡葬管理条例》《慈善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学习“枫桥经验”,将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形成知法、守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