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桃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桃江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中各单位部门的责任范围,同时指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有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我局在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制定了机关保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考核与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我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民政管理职能,派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及时梳理编制审批服务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推动深化“一次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民政领域便民化服务水平。
2、拓宽信息公开内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而是结合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突出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相关情况信息;三是社会关注的如“春风行动”等救灾救济、慈善捐赠、慈善救助相关信息;四是民政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活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160余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4条、内设机构15条、二级机构7条、整体规划1条、宣传报道40余条,财政信息20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2条。公示信息9条。社会救助文件3条、社会保障文件10条、社会福利文件1条、社会优抚文件1条、社会组织文件10条,省级、市级、县级各类媒体报道30余条。做到了及时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1.组织机构方面,包括局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和股室职能、职责权限等。
2.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民政职能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募捐、孤儿供养、老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主要信息。
4.内部财务管理和收支有关情况,主要公布了年度预算、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5.民政信息方面,反映民政工作亮点、工作重点、精准扶贫、重大活动等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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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2 |
2 |
2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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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14 |
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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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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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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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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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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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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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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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0条(电话与现场咨询方式)。所申请的信息内容涉及重点民生实事公示、社会组织管理。所有受理申请均已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未发生一起因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而造成的问题和投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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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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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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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9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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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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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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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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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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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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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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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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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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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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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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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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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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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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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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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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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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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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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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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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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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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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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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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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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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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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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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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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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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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以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个别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未经审批登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四是由于民政部门科室的工作具有相当的保密性,因而不可能做到全部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对外公布了以下咨询投诉电话:局长热线8822049、养老服务股8883202、社会事务股8827789、社会组织管理股8889682、人事政工股8889402、慈善老区办8201856、基政股8889452、社会救助局8889412。
便于群众咨询相关民政业务问题,全年共处理咨询1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