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桃江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今年来,桃江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民政标准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意识,加强法治学习
一是在思想上提高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点,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宣讲。
二是在工作中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建设。加强政策理论、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同时,局党组还要求所有干部勤学善思,知行合一,在谋求破解难题、创新突破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掌握驾驭全局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的本领。
三是在调查研究中扩大对法治工作的广度。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地名管理、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能站在全县的角度,深入基层、群众中开展调研走访,在守法的前提下,把“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作为谋划民政工作和日常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最真实的情况,提出更合理的建议,提供给领导决策。
二、加强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日常学法普法机制。组织全体机关干职工学法考法,2022年全年,局机关学法考试报考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将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每月学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乡镇、社区、农村开展“敲门行动”,大力宣讲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普法,拍摄宪法宣讲视频,通过朋友圈、视频号、乡镇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二是加强学法用法监督力度。严格实行行政诉讼追问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严查其原由,对因干职工本人因素引起行政诉讼的,追究其责任,并对其行政诉讼一事在全局进行公开学习。
三是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制订《桃江县民政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桃江县民政局共应诉11个案件。
四是组织旁听庭审。组织部分领导干部旁听审理桃江县民政局原局长李孝辉的庭审全过程,并要求参加旁听庭审人员撰写心得体会。
五是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活动。以都好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为镜鉴,在全县召开民政系统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会上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精神,《桃花江都好养老涉嫌非法集资案》通报与剖析材料,市领导和市民政局在全市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廉政准则》等,全面提升知法守法、廉洁从政意识。
三、认真履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精准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帮困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1月以来,发放城市低保对象26833人次、1032.48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73003人次、1820万元;发放分散供养25965人次、1313.21万元,集中供养2573人次、208.98万元;发放精减退职工924人次、19.5万元。精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22年1月以来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4.88万元、临时救助3846人次。精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1-8月共发放护理补贴77140人次、576.17万元,生活补贴35386人次、264.25万元。全面启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工作。从2022年1月起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截止7月底,我县共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半护理1210人次、32.35万元,全护理928人次、49.46万元,发放标准:半护理费259元/月,全护理费517元/月。全自理人员护理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金额196.8万元。
二是精准施策,加强机构疫情管控。突出机构防控,对照“封、防、消、通、测、导”六字诀要求,各养老机构及县救助站设置观察隔离区,殡仪馆、婚登中心等服务机构,对外开放实施严密防控;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向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媒体报送疫情信息,动态报道机构防控、民政救助、慈善募捐等情况,全面展现民政抗疫工作动态成效。
三是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管理,推进“村规民约”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监管,有效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街头流浪乞讨救助行动,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和强化殡葬改革宣传。
四、廉洁自律,树好个人形象
一是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桃江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工作事项,加强统筹谋划部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定期与局班子成员、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和任前廉政谈话,推进年轻干部跟班学习,加快人才成长进程。
二是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以“都好”为教材,坚守廉政底线,严以修身、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桃江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主动把自身和民政工作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善于接受监督,勇于接受批评。
三是锤炼个人品德操行。桃江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勤勉履职,对工作中的难题做到不回避、敢担当。坚持平等待人、真诚待人、诚信待人、团结待人,带头维护社会公共道德,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恪守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道德情操。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决心,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团结带领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的追求、新的作为,推动民政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桃江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