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桃江县民政局绩效考核办法》的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23年桃江县民政局绩效考核办法》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桃江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桃江县民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有关文件精神,充分激发全系统干职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桃江县民政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人事政工股牵头负责绩效考核具体工作实施。
二、考核范围
(一)机关股室(9个):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计财股、社会救助股(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社会事务股(县殡葬事务中心)、养老服务股、基政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慈善社工股(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二)二级机构(4个):县殡仪馆、县救助站、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三)局系统全体干职工(包括临聘、社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重点工作、业务工作、加减分事项三部分组成。
(一)重点工作(详见附件一)
1. 日常考勤有牵头考勤的股室负责统计,按月进行通报扣分。
2.基础工作根据县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实施考核,牵头完成县绩效考核的股室(单位),按照县对单位绩效考核成绩,获优秀的加3分,所有股室得满分;获得良好及以下成绩的,由牵头股室找出扣分点,对牵头股室和扣分股室进行相应扣分。
(二)业务工作(详见附件2)
考核内容主要参考政府工作报告、市局对县绩效评估指标、局年度工作要点等内容,由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自行报送,局绩效考核办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报局党组确定,11月30前由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后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三)加减分事项
1.加分事项
①本年度工作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全面工作分别每次加4、3、2、1分;单项工作减半加分;个人荣誉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同一项工作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加分;荣誉加分需提供获奖文件、证书(奖牌)原件或授奖单位证明。
②在县对单位绩效考核中或得优秀等次的加3分。
③在市级、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宣传报道的每次加1、2分。
2.减分事项:在重点工作考核项目中“造成负面工作影响的”事项中实行倒扣分。
四、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实行100分制,由重点工作40分、业务工作60分组成。设置加减分事项,单位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奖分-扣分。
(一)日常考核
1. 各股室(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评,上报工作完成进度,汇总本季度加、减分情况,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2. 考核结果按月交办公室统计,对于考核人徇私舞弊的,予以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
(二)年终考核
1. 各股室(单位)对照工作目标自查自评;
2. 局绩考办组织开展考核,核定加、减分;并进行公示,各股室(单位)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提供申诉材料后进行复核。
3. 汇总各项加、减分,分别计算出各股室(单位)总分,报局党组会议审核。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一)根据年终最终考核结果,评定一、二、三类股室(单位)。
(二)取总分排名靠前的6个股室(单位),由局党组会票决产生4个一类股室(单位);取得分60分以下股室(单位)评定为三类股室(单位);其余为二类股室(单位)。
有下列情形直接列为三类单位:直接影响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的;受到县以上重管、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单位(股室)成员本年度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三)干职工(含临聘、社工)
干职工根据股室(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确认考核等次,如人员调动,以半年时间为基准,调动时间小于半年按照原股室(单位)确定考核等次,调动时间大于半年按照现任职股室(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结果通报。考核结果在全局公示,并在全局干职工会议上通报。
(二)表彰奖励。根据考核结果,评选4个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5名先进个人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优岗确定。按比例在考核一二类股室(单位)中产生。
(四)实行考核奖励。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设立年度综合考核奖,根据县绩效考核对我局的考核等次,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奖金总额控制在年度预算金额内,以扣除“三类”股室(单位)人均500元为基准,平分奖励至“一类”股室(单位)全体人员。如没有产生“三类”股室(单位),则提取“二类”股室(单位)人均奖金200元,平分奖励至“一类”股室(单位)人员。
年度内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不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五)对“三类”股室(单位)和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1. 局党组领导对单位(股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2. 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股室(单位),其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予以免职或调整岗位。
3. 被诫勉谈话的单位(股室)负责人,原则上一年内不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
4. “三类”股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当年度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七、其他
本办法由局绩考办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2. 2023年度绩效考核业务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2023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40分)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计分办法 |
责任 股室 |
|
日 常 考 勤 |
不按时参加党建活动、工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驻村帮扶的 |
20分 |
根据考勤签到、会议签到、活动签到情况每发生一例扣0.5分。 |
人事政工股 |
在考勤、会议、文明劝导、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缺岗的 |
根据考勤签到、会议签到、活动签到情况每发生一例扣0.5分。 |
办公室 |
||
重 点 工 作
|
完成党建相关工作任务 |
20分 |
未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0.5分;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党建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人事政工股 |
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
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5分,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人事政工股 |
||
完成创建相关工作任务 |
“创建”活动每缺席一人次扣0.5分;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创建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办公室 |
||
完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任务 |
因安全生产导致在全县考核中扣分的,每次扣1分。 |
养老服务股 |
||
完成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任务 |
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意识形态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办公室 |
||
完成平安建设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
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每次扣0.5分;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年终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办公室 |
||
完成信访相关工作任务 |
未及时参加接访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回复信访答复的,每次扣0.5分,因工作失误导致在全县绩效考核中扣分的,每次扣1分。 |
办公室 |
||
完成统战工作相关任务 |
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年终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社会组织管理股 |
||
完成依法治县相关工作任务 |
|
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年终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基政股 |
|
完成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
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年终考核扣分的,每次扣1分。 |
社会救助股 |
||
造 成负面工作影响的 |
因违纪违规,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
倒扣分 |
受到警告(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分别扣5分;受到警告(记过)以下处分的,每人次分别扣1分。 |
人事政工股 |
政令不畅通,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
每发生一例扣0.5分。 |
办公室 |
||
工作不严谨,质量不高,或者出现失误的 |
工作拖沓、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0.5分;工作不严谨,出现失误的,每次扣0.5分;工作出现失误,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分,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扣3分。 |
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
||
被领导点名批评 |
所负责或承担的工作被局党组领导和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1分。 |
办公室 |
||
工作服务被投诉、通报或曝光的 |
每发生一例扣2分。 |
办公室 |
||
工作不力,导致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通报问题 |
通报批评每次分别扣10、6、4、2分;通报问题每次分别扣5、3、2、1分。 |
办公室 |
。
附件2
2023年度绩效考核业务工作考核细则
(60分)
项目 |
考核 |
考核指标 |
分值 (60分) |
计分办法 |
责任人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办公室 |
1、按时办结县长热线、建议提案等工作。 |
8 |
协助相关单位(股室)办理县长热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每延误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高 啸 |
2、做好办文办会、公务接待、机关后勤、食堂管理等工作。 |
10 |
公务接待失误一次扣0.5分;未及时传阅公文造成影响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3、完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等工作。 |
7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4、完成年度档案归类整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网络安全等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5、完成年度创建、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 |
15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6、认真做好本单位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人教政 工股 |
1、牵头完成年度党建等相关工作。 |
15 |
根据县委组织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梁炎秀 |
|
2、牵头完成纪检监察联络等相关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3、完成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日常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4、完成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技工技师考核等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5、完成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6、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
5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计划财务股 |
1、民政事业收支预算。 |
10 |
完成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管理工作,编制本级民政事业收支预算,分解下达各项民政事业经费专项指标。 |
徐月华 |
2、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
10 |
加强本单位财物收支监管和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管的力度,做好民政财务内部审计。 |
|||
3、统计工作。 |
10 |
完善季度、年度的统计工作台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
|||
4、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10 |
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
|||
5、完成局立项增资工作。 |
10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6、财政决算。 |
10 |
做好财政决算,并对决算做出详尽的说明。 |
|||
社会救 助股 |
1、完成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城乡低保标准提标任务)。 |
14 |
每项未提标或未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扣3分。 |
邓 强 |
|
2、临时救助工作。 |
8 |
临时救助是否准确。每错误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
|||
3、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 |
10 |
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每错误一例扣1分,没有进入核对系统进行核对,扣1分,扣完为止。 |
|||
4、社会救助资金及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费按时发放。 |
8 |
按时发放不到位,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5、加强核对平台数据与县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对接。 |
6 |
每发现一例认定不准扣1分。 |
|||
6、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评估工作。 |
8 |
每发现一例认定不准扣1分。 |
|||
7、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
6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养老服务股 |
1、继续配合各级部门做好“都好”案件的处置工作,全力以赴保障老年公寓安全稳定工作。 |
6 |
出现重大隐患事项不计分。 |
徐志明 |
2、做好养老领域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
6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3、按时发放百岁老人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
4 |
未及时发放资金每例扣1分。 |
|||
4、完成上级民政部门有关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作。 |
6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不计分。 |
|||
5、完成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灰山港敬老院护理床位建设任务。 |
8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不计分。 |
|||
6、完成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498户。 |
8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不计分。 |
|||
7、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
10 |
未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制度的,扣1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党政“一把手”每月1次,其他班子成员每月2次,每少1次扣1分;分管领导和对重要单位、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的监管应当有监管记录,扣1分,参与安全监管检查的次数不少于所分管的一般监管人员的三分之一,扣2分。 |
|||
8、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治理工作,开展消防培训2次。 |
4 |
每少一次培训,扣2分,扣完为止。 |
|||
9、开展安全生产宣传4次。 |
4 |
少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扣1分,扣完为止。 |
|||
10、配合完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
4 |
未完成1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扣0.5分。 |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社会事务股 |
1、按上级要求做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县新殡仪馆投入运营。 |
12 |
未进行宣传,每项扣2分;完成项目启动建设计2分,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计2分。 |
刘 俊 |
2、2022年度未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乡镇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202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
8 |
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不计分。 |
|||
3、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精准施策,保障资金做到按季度及时发放。 |
12 |
按时足额发放计满分;未按时足额发放的,每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4、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做好补贴提标工作,保障资金做到按月及时发放。 |
12 |
按时足额发放计满分;未按时足额发放的,每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5、完成村级“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
8 |
每完成一个计1分。 |
|||
6、组织好2023年度全县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 |
8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不计分 |
|||
社会组织管理 股(社会组织 |
1、及时、规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 |
20 |
每发现一次登记不及时、不规范的扣5分。 |
吴媛媛 |
|
2、完成统战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 |
20 |
按时开展年检,做好年检检查结论;按要求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及时开展行政处罚。 |
|||
3、开展支部“五化”建设。 |
10 |
1、未按时完成换届选举扣5分; 2、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扣5分; 3、没有设立固定党员活动室的,扣5分。 |
吴媛媛 |
||
4、认真开展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建工作业务指导。 |
10 |
每月到各支部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2分. |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基 政 股 |
1、搞好基层治理业务指导,提高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基层治理能力,指导村(社区)完成基层治理系统的录入。 |
15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计0分。 |
龚孟良 |
2、依法治县,完成桃江和安化、桃江和宁乡界线联检。 |
10 |
完成计满分,每少完成一条扣5分。 |
|||
3、持续抓好村居委员补选工作,提高基层自治能力。 |
15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计0分。 |
|||
4、持续加强门牌建设管理、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 |
10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计0分。 |
|||
5、进行地名信息库的核对完善和上报。 |
10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计0分。 |
|||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
1、加强慈善法宣传工作。 |
8 |
每年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 |
刘曙光 |
|
2、开展“益行益善 益老益小”项目工作(一老一小、益老食堂、公益课堂、老年活动中心、志愿者培训)。 |
10 |
完成计满分,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 |
|||
3、组织落实“慈善一日捐”等募集工作。 |
10 |
“慈善一日捐”等募捐工作按时完成,计10分。 |
|||
4、认真完成慈善助学活动,资助贫困学生。 |
12 |
根据上级要求执行,每查实一例不准确扣4分。 |
|||
5、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老区项目申报。 |
20 |
未按时申报项目扣5分,工程未完成扣10分,项目款未及时到位扣5分。 |
|||
6、做好对社工站的管理。 |
10 |
每出现一次问题,扣1分。 |
|||
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
1、对2023年新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100%进行信息核对。 |
20 |
每缺少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 |
刘 峰 |
|
2、对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信息化核对并复核的比例不低于90%。 |
15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计0分。 |
|||
3、按照要求规范执行核对业务操作。 |
15 |
未按要求操作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4、严格数据信息安全管理 。 |
10 |
未按要求操作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救助站 |
1、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 |
10 |
每发现一例救助不及时扣1分,扣完为止。 |
江浪秋 |
2、强化救助安全管理。 |
15 |
有安全应预案,有定期排查救助区、定点医院、托养机构安全隐患台账。 |
|||
3、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活动。 |
15 |
有方案计5分;活动开展情况(影像资料)计5分;总结计5分。 |
|||
4、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保障对象安全。 |
10 |
对需要安置的流浪乞讨对象进行妥善安置,及时遣送,每违反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5、加强中心城区流浪乞讨街面救助。 |
10 |
在督查过程中,每发现一例扣1分。 |
|||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1、电脑票销量:2005.5万元。 |
15 |
每少完成50万扣5分,扣完为止。 |
刘熙钰 |
|
2、即开票销量:315.32万元。 |
15 |
每少完成10万扣3分,扣完为止。 |
|||
3、指导全县福彩网点搞好安全销售、加强各网点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做好增机布点等各项工作。 |
15 |
每少完成1项扣5分,扣完为止。 |
|||
4、巩固传统销售渠道,积极开拓新兴渠道,加快推进福潮店、福潮亭建设与完善,确保销售渠道稳中有增。 |
15 |
每少完成1项扣5分,扣完为止。 |
|||
殡仪馆 |
1、加强值班,做好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悼念等事项。 |
20 |
每违反(投诉)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何剑平 |
|
2、加强管理,确保馆内殡仪服务安全、财务规范,确保上班人员遵守纪律作风等规定。 |
10 |
每违反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3、配合做好殡葬改革、整治等相关工作。 |
15 |
群众投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4、配合完成县殡仪馆整体搬迁工作。 |
15 |
完成记满分,未完成不计分。 |
|||
业
务
工
作
(60分) |
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
1、结婚登记合格率100%。 |
12 |
严格按《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婚姻登记,每发生1例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刘 镇 |
2、离婚登记合格率100%。 |
12 |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杜绝人情登记,关系登记,每发生1例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3、婚姻调解工作。 |
8 |
凡因婚姻工作发生负面舆情情况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4、婚姻档案整理工作。 |
8 |
年度婚姻档案整理完成率未达到100%。 |
|||
5、计划生育工作。 |
4 |
根据县直相关部门考核反馈结果考核计分。 |
|||
6、收养工作。 |
4 |
根据《收养法》要求,每发生1例不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7、完成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
6 |
未完成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8、其他政务服务工作。 |
6 |
群众投诉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以政务中心数据为准) |
|||
社会福利中心 |
1、完成社会福利中心经营改制。 |
20 |
完成计满分,未完成不计分。 |
刘曙光 |
|
2、加强和完善院内资产管理制度。 |
10 |
每缺一项扣5分。 |
|||
3、加强院内机构服务。 |
30 |
每出现一例投诉扣2分。 |
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 18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