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江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服务机构:
现将《桃江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2月6日
桃江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大督检查的通知》以及桃江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桃江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风险点位,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安全形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局领导将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将对全县民政系统进行突击检查,对无视文件要求、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排查民政系统各类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推动压实最末梢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全县民政系统整治范围主要包括:
(一)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助餐点、农村互助养老点;
(二)局二级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殡葬事务中心);
(三)民政登记民政部门作为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股);
(四)福彩站点(福彩中心)。
三、组织领导
(一)第一组
组 长: 周德生
成 员: 吴媛媛、徐志明
督查乡镇及单位:浮邱山乡、沾溪镇、鸬鹚渡镇、大栗港镇、马迹塘镇、殡仪馆
(二)第二组
组 长: 刘 剑
成 员: 邓 强、张佳恬
督查乡镇及单位:桃花江镇、石牛江镇、牛田镇、灰山壅颉⑺赡咎琳颉⒕戎�
(三)第三组
组 长:习守荣
成 员:高 啸、彭 亮
督查乡镇及单位:高桥镇、修山镇、三堂街镇、鲊埠回族乡、武潭镇、
社会组织机构和福彩站点由相关业务主管股室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以“四不两直”的形式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全面开展对所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县民政局相关业务股室组织对本级主管的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大排查。排查后形成有牵头负责的局班子成员、有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有机构负责人三方签字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并实施包干联点负责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同时局办公室将县市区情况同步反馈给相关业务股室,由业务股室加强督促。对于排查遗漏或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倒查责任。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县民政局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倒排工期,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表,对于虚假整改或者不整改的,要采取硬手腕,严肃追责。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全县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及场所要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民政主管部门要现场指导,并邀请当地消防部门专业指导,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均应建立管理人员、护理员与民政服务对象结对施救逃生清单,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县民政局将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县民政局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要严格落实民政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四不两直”常态化检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督导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上旬前)。结合实际细化、部署本地区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制定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向社会和所有民政服务对象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会同当地应急、消防、住建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县民政局将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和民政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和民政服务机构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领域消防审验达标专项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民政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和民政服务机构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每月20日前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三个清单”内容,报局办公室。
附件:1.桃江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社会单位
(场所)自查自改登记表
2. 乡镇(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
整治行动隐患清单
3. 乡镇(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
整治行动隐患问题整治清单
附件1
桃江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社会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登记表
单位(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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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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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内 容 |
自查自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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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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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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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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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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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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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是否交叉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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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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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是否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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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条件 |
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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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和宽度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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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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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内 容 |
自查自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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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条件 |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等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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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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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网和广告牌设置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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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是否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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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源管理 |
是否规范管理和使用火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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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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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管理 |
电线电缆是否未穿管保护,是否直接穿越易燃 可燃材料,开关、插座是否直接安装在易燃可 燃材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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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 或移动插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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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是否违规在楼梯间、室内停放或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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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 |
是否使用聚丙烧、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 等闹实囊兹伎扇疾牧嫌绕涫撬芰下讨玻� 装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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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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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 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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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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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内 容 |
自查自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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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进行生产经营 |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将安全出口、疏 散通道等公共区域作为经营性查场所分配或者出租使用,各经营业态之间是否未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储存易 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及管道是否未按要求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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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姥萘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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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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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职工是否会操 作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逃生面罩等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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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用场所 |
场所是否违法违规住人(“三合一”“多合一 ” 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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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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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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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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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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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领导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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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乡镇(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隐患清单
单位签字(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机构分类 |
机构名称 |
隐患问题 |
机构负责人 |
业务科(股)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1 |
机关、出租民政部门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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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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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儿童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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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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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救助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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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殡葬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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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分类 |
机构名称 |
隐患问题 |
机构负责人 |
业务科(股)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7 |
婚姻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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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管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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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彩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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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乡镇(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隐患问题整治清单
序号 |
机构分类 |
机构名称 |
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1 |
机关、出租民政部门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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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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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儿童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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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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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救助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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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分类 |
机构名称 |
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6 |
殡葬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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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婚姻登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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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管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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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彩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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