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tjxmzj/2024-1975062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4-05-1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36)、《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组联〔20242)、《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桃人社发〔20245)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权限

成立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教政工工作的班子成员指导人教政工股具体组织实施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指标框架及权重构成

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综合评定、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日常出勤等方面。共性指标分设置共性指标基础分100分,根据德、能、勤、廉等各方面综合表现情况实行量化减分,共性指标分占比40%。

(二)个性考核内容按照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分类,根据工作目标和职位职责,分解量化制定相应标准,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成效以及业务能力等方面。个性指标分包括个人自评分和领导评分,其中个人自评分占30%,领导评分占70%。个性指标分占比60%。

四、考核模式和方法

平时考核工作按季度进行,每季度末进行一次平时考核,全年平时考核进行四次。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一)拟定考核指标。年初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和业务分类,层层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由各股室负责人拟定各股室成员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目标要求等,确定“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并根据岗位变化、职能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再提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考核计分方式见附件1、附件2)

(二)进行个人小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照机关要求、职责任务或者考核指标,事业单位每季度末以小结的形式填写《事业单位平时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就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等如实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

(三)开展审核评鉴。分管领导对单位内设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评鉴,重点对个人小结和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鉴,提出拟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确定考核等次。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注重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工作实绩等综合表现情况,防止简单根据个人总结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评价。

(五)反馈考核结果。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及时向被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六)公开考核情况。人教政工股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平时考核情况。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划分。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二)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一般在平时考核被确定为好等次2次及以上的人员中产生。被考核人在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一般等次有2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被确定为一般等次或较差等次2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有较差等次3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职位调整、交流轮岗、转正定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学习培训、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分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诚勉。

以下情形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一)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

(二)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

(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申诉处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每季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15日内,向人教政工股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须提供经分管领导或股室长确认的本人平时考核材料。

七、考核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全面把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抓紧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

(二)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确保平时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结果运用。平时考核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位次靠前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权重不低于6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务职级、交流轮岗、进修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研判,根据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个性指标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分计算方式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

内容及分值

考核要素

评价标准

得分

25分)

政治品德

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

 

 

职业道德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

 

 

社会公德

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

 

 

家庭美德

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25分)

执行能力

准确领会工作任务;有很强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高效、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

主动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并能学以致用;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25分)

工作积极性

勤思考,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工作不计得失,任劳任怨。

 

 

工作认真性

对工作高度认真,工作细致严谨;工作责任心强。

 

 

出勤情况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25分)

廉洁自律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附件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个性指标

 

分值

考核

要素

评价标准

个人

自评分

领导

评分

得分

25分

工作数量

根据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的数量,领导交办的任务及一些临时性工作。

 

 

 

25分

工作质量

完成既定的目标,达到工作要求和标准,职位职责落实到位,每件工作都表现优秀。

 

 

 

25分

工作效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

 

 

 

25分

工作能力

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体现良好的业务水平。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分计算方式

平时考核得分共包括三部分:

1、共性指标分:设置共性指标基础分100分,根据德、能、勤、廉等各方面综合表现情况实行量化减分,共性指标分占比40%

2、个性指标分:包括个人自评分和领导评分,其中个人自评分占30%,领导评分占70%。个性指标分占比60%。

3、临时性指标加分:该指标一般不设置,确有急、难、险、重任务需要完成或获得重要奖励荣誉等情况,可及时增设。如:疫情防控、重大活动工作任务等,属于本身职责范围内的一般不设置。临时性加分不超过10分。

例:平时考核得分=共性指标实际得分*40%+(个人自评分*30%+领导评分*70%) 60%+临时性工作指标加分。

说明:平时考核得分90-100分,对应“好”等次;75-89分对应“较好”等次;60-74分对应“一般等次”;59分及以下对应“较差”等次。

 

 

 

 

 



附件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年第  次考核)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阶段性目标任务和临时交办任务

 

考核周期工作小结

 

主管领导考核等次建议

 

 

 

 

 

 

 

 

 

 

 

 

 名:                                

主要(或分管人事)领导考核意见

 

 

 

 

 

 

 

 

 

 

 

盖章或签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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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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