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瑛同志兼任局乡镇财政管理股股长;
昌红梅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彩明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良军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
龚最欢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国柱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肖跃辉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兼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其乡镇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吉安同志任局教科文股副股长,免去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其国同志任局财监股副股长,免去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玲同志任局人事股股长,免去其经济建设股副股长职务;
文敏同志任局行政政法股股长,免去其行政政法股副股长职务;
陈高捷同志任局预算股副股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谢海波同志任局乡镇财政管理股副股长;
贺欢欢同志任局人事股副股长;
高恒红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胡鄂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运同志任局经济建设股副股长;
免去彭伟珍同志局人事股股长职务;
免去龚砚孙同志局行政政法股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