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1、文敏同志任国库股负责人,免去其教科文股股长职务;
2、陈立同志任教科文股负责人,免去其财政监督股股长职务;
3、夏伟同志任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股负责人,免去其采购股股长职务;
4、刘玲同志任采购股负责人,免去其高新区财政所所长职务;
5、刘运同志任综合规划股负责人,免去其会计管理股股长职务;
6、李晓庆同志任行政政法股负责人,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7、陈华同志任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国库股股长职务;
8、张显平同志任预算股负责人,免去其预算股副股长职务;
9、曹袅妹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免去其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10、田珍珍同志任人事财务股负责人,免去其国库股副股长职务;
11、高士同志任财政监督股负责人,免去其财政监督股副股长职务;
12、马叶红同志任PPP办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股副股长职务;
13、胡鄂同志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工作;
14、赵婧同志协助社会保障股负责人工作,免去其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15、尹彩华同志任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16、彭钉同志协助预算股负责人工作;
17、易瑾同志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工作;
18、廖佳航同志协助联系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
19、免去文令娥同志预算股股长职务;
20、肖萍同志调配到人事财务股工作,免去其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股股长职务;
21、陈立辉同志调配到ppp办工作;
22、李淑云同志调配到行政政法股工作;
23、何宽航同志调配到预算股工作;
24、熊韵姣同志调配到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股工作;
25、龙诗林同志调配到教科文股工作;
26、徐梅同志调配到财政监督股工作;
27、张凤同志调配到综合规划股工作;
28、张鸿玺同志调配到人事财务股工作。
中共桃江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