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桃江县高新区、灰山港产业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全文废止《关于印发〈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桃财税〔2021〕166号),即日生效。
桃江县财政局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
国家税务总局桃江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