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桃江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桃江县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中央在湘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此次公告后,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发生变化的,执收单位必须按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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