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重新发布城区公交车票价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县城区各市民:
为落实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个部门关于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座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3]11号),我局承办了《关于重新发布城区公交车票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拟制工作,我局拟对收费标准在不作调整的基础上予以重新公布,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21日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
联系人:贺德军
电 话:8203863
邮 箱:375850040@QQ.com
附件:1.《关于重新发布城区公交车票价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重新发布城区公交车票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桃江县桃花江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关于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座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3]11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决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城区公交车票价及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1、对城区公交车辆实行通票制,即不分时段、路段,上车2元/人次,对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盲人和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以下儿童等符合减免政策的对象凭有效证件免费。
2、你公司应在始发车站和运营车辆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
3、本通知自10月1日起执行,《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区公交车票价的通知》(桃发改价[2022]5号)同时废止。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2
征 求 意 见 表
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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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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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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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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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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