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21-02001
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你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交通疏堵保畅,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益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益价服﹝2014﹞102号)文件精神,通过测算停车场运营成本、在听取患者与医院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局研究,现就你院停车坪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通知如下:
一、核定你院停车坪小车收费标准:白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1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5元/辆(1小时内免费),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晚上(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1小时以上每小时1元/辆(1小时内免费);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收费时间段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住院病人凭医院住院证明办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为10元。
三、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你院接此通知后,应在进入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需重新报批方可收费。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