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桃自然资罚决(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03-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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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桃自然资罚决(2024)5号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峰 |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采矿 | ||
违法事实 | 非法开采石料500吨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罚没款1875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875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3-13 | ||
处罚机关 |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