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 “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11:54 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

“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0年5月31日10时40分许,位于桃江县灰山港镇澄泉湾村的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4.8万元整。

2020年6月4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此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桃江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灰山港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人参与,依法组织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类别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的防范措施。

根据《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益安办发〔2021〕81号)文件精神要求,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桃安办发〔2021〕42号)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成立了“回头看”工作组。

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将《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桃安办发〔2021〕42号)文件下发给事故责任单位及各涉事乡镇等,要求各单位按照该文件精神和《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进行自查自纠。评估组采取现场检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和建议的要求,涉事乡镇部门和企业对照各自职责,对事故整改措施与建议进行落实整改。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责任人已由公安部门立案处理,对事故责任人罚款5万元整。本次事故,在桃江县灰山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共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94.8万元整(其中邓有田赔偿12.8万元,刘桂村赔偿25万元,其余由红鑫公司垫付),经评估组核查证实,行政处罚罚款和赔偿款均已全部缴纳到位,并已结案。

(二)桃江县灰山港镇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1.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

2.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通过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从业人员在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及自救互救两个方面进行提升,强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体意识。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教育,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隐患自查能力得到了提高。

(三)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1.公司组织管理人员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积极想办法,动脑筋,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严把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准入关。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安全大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大会等,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强调安全生产,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培训有计划、有台账、有照片、有签到册。上述落实情况均在企业的台账、照片为证。

3.公司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等,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人到岗。

三、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审查涉事企业及其相关部门的自查报告等方式,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灰山港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1.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台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到位。

4.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上墙上册,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桃江县红鑫建筑石材有限公司

“5·3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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