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发布时间:2015-11-30 12:38 信息来源:桃江县统计局 作者:曾华 浏览量: 【字体:

 

桃江县统计局

桃江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桃江县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03个,比2008年末减少6.6%;从业人员58585人,增长62.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95个,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个,占0.6%;外商投资企业2个,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1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1%;集体企业13个,占1.3%;私营企业885个,占8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2%,外商投资企业占1.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的3.2%,集体企业占1.5%,私营企业占77.6%(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制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制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003

995

11

13

2

1

37

8

885

38

6

2

58585

56153

1892

882

216

21

6488

270

45441

943

1895

53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8个,制造业912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3个,分别占5.8%、90.9%和3.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4.3%,制造业占93.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5.8%、13.3%和4.5%(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03
5
7
4
41
1
48
29
26
4
8
12
334
20
19
12
68
29
5
1
8
152
10
24
34
15
12
1
4
14
9
6
4
4
20
2
11

58585
510
593
235
1165
8
2643
994
2065
78
1108
1086
20989
968
1414
169
2428
2370
897
105
270
7786
864
1418
2283
685
1296
15
276
1353
660
114
143
86
1147
31
33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24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14.0%(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单位:亿元


 

资产总计

合  计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6.24

0.70

3.72

0.94

2.62

4.22

1.07

3.03

0.29

1.35

3.19

28.24

1.62

2.90

0.15

3.34

3.83

2.31

0.05

1.68

23.06

4.33

5.18

9.39

1.93

2.15

1.02

2.95

1.29

0.17

0.21

0.32

18.27

0.07

0.64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未,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9个。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个,新材料产业7个。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83人。其中:节能环保产业423人,新材料产业2060人。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为6.83亿元。其中:节能环保产业1.28亿元,新材料产业5.55亿元。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41个,从业人员1335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15.8%和147.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1个,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个,占4.9%,私营企业26个,占63.4%,其他类型企业13个,占31.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19.3%,私营企业占36.4%,其他类型企业占44.3%(详见表2-7)。

表2-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制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41

41

2

11

2

26

13354

13354

2577

4653

847

527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1.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1%;建筑安装业占4.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6.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0.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6%;建筑安装业占0.2%;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6%(详见表2-8)。

表2-8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41

13

7

2

19

13354

9425

3421

23

48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4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60.9%(详见表2-9)。

表2-9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单位:亿元


 

资产总计

合  计

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9.54

3.35

5.59

0.03

0.57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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