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2023年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9 11:36 信息来源:大栗港镇 作者:大栗港镇 浏览量: 【字体:

大栗港镇2023年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益阳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夏季攻势实施方案》(益禁捕退捕发〔2020〕1号),《桃江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栗港镇资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和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促进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统一、共赢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有针对性的禁捕退捕政策,有效恢复我镇资江段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促进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做好生活困难退捕渔民社会保障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体目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和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我镇资江流域禁捕任务。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保持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全面清理辖区河道内非法渔具、非法捕捞船只,维护禁捕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是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发现非法网具一律拆除,发现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一律没收拆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现辖区水域无非法捕捞网具、无涉渔“三无”船舶的目标;是辖区水域垂钓行为,倡导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积极引导不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多线多钩、长线短钩、单线多钩钓具。适时组织凌晨行动,聚焦周末、节假日,开展突击巡查执法和文明劝导活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使辖区河道水生生物环境和涉渔安全得到明显提高,维护水域生态安全,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是做到“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五是规范行业管理,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等地下产业链。

三、整治时间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整治区域及行业

(一)整治区域。资江所涉大栗港段,沂溪河大栗港段。

(二)整治行业。涉禁捕水域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经营、宣传、加工等行业。

五、实施步骤

在前阶段捕捞渔民调查摸底及"回头看"的基础上,具体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228日前)。组织力量深入渔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宣传资料,制作《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音频资料,利用广播、流动宣传等方式,在重点区域、重点河段悬挂宣传横幅,设立禁渔公告牌,做到退捕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让退捕渔民了解相关禁捕退捕政策,取得广大渔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全面开展禁捕退捕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执法部门要结合查处的案件以案说法,加大震慑力度。

(二)巡查监督(31日至1130日)。对辖区重点季节、重点对象、重点地段常态化巡查,并建立相关台账。建立村级禁渔护鱼队,由沿河6个村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村干部和辅警为禁渔护鱼队员,负责日常巡逻和配合执法打击行动。

(三)收缴涉渔设施设备(31日至1231日)。一方面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河段内非法放置的地笼、鱼网、电鱼工具等设施设备一律依法收缴;另一方面配合县交通部门、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对辖区内“三无”船舶开展专项整治。

(四)执法打击(31日至1130日)。一是办理一起以上涉渔涉刑案件二是市监部门要对“清河鱼”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市场非法交易“清河鱼”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三是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辖区非法制作、非法销售电鱼设备的查处打击力度。

(五)舆情引导(31日至1231日)。一是加大对非法捕捞案件的曝光度二是加强正面信息报送,积极同上级媒体对接,正确引导舆情。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栗港镇2023年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王锋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湘斌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张圣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市监所、党政办、纪委督查室、财政所的部门负责同志、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夏恩洪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落实部门责任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重要水域的巡查,严格落实河长制配合搞好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协调夏季禁捕攻势行动。负责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资江段的垂钓秩序管理,引导文明垂钓,加强宣传劝导教育,清理户外涉水野生动物的广告牌及设施。

派出所:依法打击以暴力行为阻碍执法的行为,侦办查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组织禁渔护鱼队开展禁捕退捕巡逻专项行动和参与联合执法。

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禁捕退捕普法宣传,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提供支持。

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负责应急救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组织进行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三无”船舶上岸工作。

市监所:负责交易场所、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餐饮企业和禁用渔具制造、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收购、销售非法渔获物和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行为。督促各餐饮企业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确保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不得出现“野生鱼、河鱼”等字样,并开展执法行动。

党政办:负责大栗港镇禁捕工作的新闻报道,从政策、执法、工作动态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纪委督查室:负责对专项工作的督查,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财政所:加强资金管理,保障执法经费。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一是将禁捕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适当奖励三是镇纪委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通报结果纳入部门和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禁捕专项行动期间党员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捕捞、包庇纵容、徇私枉法等行为和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委监委。

七、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由其联络员每月9日、19日、29日按时报送禁捕退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执法统计表。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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