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马迹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3 11:22 信息来源:马迹塘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3年马迹塘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2023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益阳市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意见》《2023年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久久为功,按照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共建、各方出力的原则,扎实抓好以“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完成县下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创省级卫生村4个、县级美丽乡村1个、美丽屋场3个、美丽庭院“六个一”整治村1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100%,着力打造“两片”(竹业小镇片区、龙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两路”(国道536、国道207沿线)、多点示范,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从干净整洁向清爽美丽转变,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三大行动”

  1.深入开展长效化村庄清洁行动。健全长效常态清扫保洁机制、文明村规民约,落实群众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以“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为重点,清理废弃杂物、河塘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私接乱拉,提升垃圾分类效果、改厕服务质量、村庄和庭院“四化”水平、环境和健康意识。将“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呵护优美人居环境”“学雷锋,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手拉手共建美丽家园”等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贯穿全年。各村(社区)每月开展“全民清扫日活动”不少于一次。

  2.深入开展全域化村庄规划管理行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突出村庄规划必要性、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立足农村实际,村民广泛参与,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引导农村群众按照乡村规划要求、采用标准图集来进行住宅建设。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严厉查处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3.深入开展常态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抓住传统节假日、主题党日等节点,每月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有利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三大革命”

  1.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户厕建设规范》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改厕任务、公共卫生厕所、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任务。继续实行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重叠实施的村(社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实现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实现龙溪片乡村振兴示范区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2.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面推行“三级四分”法,即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要求,指导农户进行初步分类,保洁员定时上门回收进行二次分类,镇级分拣中心及时到村回收并确保处置到位,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

  3.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谁受益谁付费”“一村一策”、应收尽收,建立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明确付费服务组织机制,建立付费、减免、使用、监管等制度,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助力乡村振兴,到2023年底,实现行政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全覆盖。

  (三)切实抓好“三大创建”

  1.抓好美丽屋场示范创建。在全镇范围内创建美丽屋场3个、省级竹业小镇区域三里村1个,达到“六有六不”标准。“六有”:有群众意愿,村民主体;有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有地域特色,因地制宜;有完善设施,环境优美;有淳朴民风,向上向善;有管护机制,长效常态。“六不”:不大拆大建,注重实用实效;不挖山砍树,注重生态宜居;不举债建设,注重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注重乡土乡情;不统一发包,注重共商共建;不粗制滥造,注重精致精美。

  2.抓好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量力而行、连片打造、先建后补,以“G536、G207沿线”为重点,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创建1个美丽庭院“六个一”整治示范村(建好1个规整的菜园、1个集中圈养畜禽的栏舍、1个堆放生产生活资料的杂屋、1条排水沟、1个三格式化粪池、1个沤肥凼),连片打造1-2个村民小组(20户以上),逐步打造美丽庭院风景线。鼓励其他村(社区)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推进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

  3.抓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按照“三级同创、自主申报、先行建设、以奖代补”的原则,全力推进县、乡(镇)、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验。各村(社区)打造1个以上示范组,不在龙溪示范片区且无后盾单位的村(社区)政府补贴5000元/村。

  (四)着力实现“三大提升”

  1.提升“四路”环境整治水平。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推广实施路长制,以G536、G207沿线为重点,大力清除沿线垃圾、杂物、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小广告,以及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标牌、广告牌;整治公路沿线非法建(构)筑物、临时建筑,整治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晾晒、占道堆放、占道加水洗车等,实现主干道沿线新增违法建(构)筑物“零增长”、存量违法建(构)筑物“负增长”;实行主干道沿线常态化清杂除草,有序实施道路绿化、亮化、序化,提升保洁水平;根据田长制要求,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底线,改善耕地生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2.提升重点河流岸线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制定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排查整治河道范围内的占河建房、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活动,实现新增违法建(构)筑物“零增长”;排查整治水体各类污染源,清理水面和沿岸的生产生活及建筑垃圾、水草、漂浮物及各类杂物,推动农村河湖面貌持续好转。

  3.提升重要区域周边环境整治水平。大力整治马迹塘战史陈列馆、大塘坪竹笋基地、惊石农业、龙溪片区、“两道”沿线等重要地点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规范内部及进出道路、排水、照明、停车、公厕等公共设施,规范出入口、内部及周边垃圾处理设施,清理垃圾杂物、杂草、违法建设;规范周边重要农家乐经营,清理乱搭乱建、破旧房屋、破旧招牌和有碍观瞻的柴草堆、旱厕等。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体制。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办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每月考核、双月考评、年终考核和不定期督查暗访机制。实行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包村、村支两委成员包组、村组干部(党员)包户制度。完善垃圾运处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各村(社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根据双月考评、年终考核结果排名实行奖惩、评先评优,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村(社区)作表态发言、约谈、通报直至启动问责;被市、县评为“五差村”和全镇倒数一二三名的村(社区)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

  (二)发动群众参与。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各村(社区)每两个月进行评比并公示评比结果,积极召开屋场会,定期开展最美农户、最美村组、优秀保洁员、优秀志愿者等评比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向上争一点、财政投一点、项目整一点、社会筹一点、群众掏一点“五个一点”的方式,全力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乡贤作用,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运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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