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桃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按照常态治理和短期应急相结合的思路,我县建立了空气重污染应急体系,当前我县实施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2015年10月编制发布版本。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要求各地修订应急预案,对应急启动门槛进行了统一调整。2023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征求〈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湘环函〔2023〕99号),对应急启动条件、应急响应措施等进行了修订,2024年8月20日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益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
综上,国家、省、市有要求,形势有需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组织对2019年版《桃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编制过程
今年4-5月,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组织开展了《桃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6月初形成了《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7月16日,书面征求了38个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意见,共收集意见5条,采纳3条,未采纳2 条,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并达成一致。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收严了预警启动条件。按照《关于征求〈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湘环函〔2023〕99号)文件要求,将预警分级启动门槛(黄色预警)由原来的“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二)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一是强化了应急响应移动源强制性减排措施,新增了对城区内载货车辆、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等限制通行、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使用等措施,改进了原《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移动源应对措施偏软的问题。二是完善了健康防护指引,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保障,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针对性开展主要污染物健康危害的监测。三是新增了其他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和频次,禁止露天烧烤,按照公告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调整了应急组织机构。近年来部分部门机构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根据改革后的变化情况,更新了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