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科学应对因出生人口总体下降、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通知》(湘教通〔2023〕357号)精神,结合桃江实际,县教育局牵头起草了《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建议理由和依据
近年来,因出生人口总体下降、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国家和地方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优化布局调整工作。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要着眼人口变化趋势加强前瞻性布局,深化基础教育提质扩优工程;2023年11月29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通知》(湘教通〔2023〕357号)文件,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未来 5 到 10 年区域人口出生率、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人口集聚等情况,科学制定 2024-2035 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全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教师配备会议,省教育厅夏智伦厅长强调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调整优化工作。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和《关于推进新时代桃江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桃发〔2023〕8号)精神,整体谋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县。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2月以来,由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带队到各乡镇和县属各学校进行布局调整工作调研,充分了解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出生人口等有关情况。县委教育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布局调整工作,成立《规划方案》起草组,结合《关于推进新时代桃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了《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先后征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编办、住建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建议意见,形成了《规划方案》送审稿。县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又进行了认真修订。
2024年3月,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桃江县2024-2035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方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专家论证会和布局调整规划听证会,将《规划方案》审议稿在桃江公众信息网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专家、代表和民众意见,对《规划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三、《规划方案》主要内容
《规划方案》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工作原则,第三部分为基本情况,第四部分为调整规划,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有附件4个,分别为桃江县未来12年教师情况;桃江县中小学校办学规划表(2024—2035年);桃江县幼儿园办学规划表(2024—2035年);桃江县中小学校拟保留学校可提供学位统计表。
《规划方案》坚持科学评估原则、方便学生原则、资源优化原则、循序渐进原则,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划。
一是学校布局规划。幼儿园阶段,通过撤并部分公办幼儿园、幼教点,到2028年形成47所公办幼儿园的基本布局。同时,以座谈会形式组织辖区内民办幼儿园举办者会议,按办园硬性条件达标、年检评估等方式,合理、稳妥引导办园质量较差、幼儿人数较少的民办幼儿园合并、撤转、停办。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小学、初中学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的要求,通过撤并部分中小学校、教学点,到2030年形成8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布局。其中:2024年共撤并16所学校、2025年共撤并11所学校、2026年共撤并9所学校、2027年共撤并5所学校、2028年共撤并7所学校、2029年共撤并1所学校、2030年共撤并6所学校。高中阶段,保持现有高中数量不变,坚持县域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对基础条件薄弱的学校进行扩优提质建设,科学应对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增加。推进普职协调发展,擦亮“桃江职教”品牌。
二是教师配备规划。从规范编制使用、促进教师的提升和分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快名优教师培养、优化教育环境、探索小班额教学模式等六个方面进行教师配备规划。
三是办学条件规划。从校产和校车等两方面进行了规划。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会同我局全面盘清教育领域国有“三资”底数、加强监管、积极处置,处置的收入及盘活资金原则上用于教育事业发展。预计到2030年,全县30%的校车退出市场,每学期根据学校布局、乘车学生人数分布等情况,以每车每个时段不超过4趟为原则,合理调配校车公司、车辆数、车辆、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