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县住建局起草了《桃江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
加快推动建筑业向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造方式转变,培育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将其作为全县五大优势产业链之一重点打造,明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担任链长,并建立了常态化的调度、会商、推进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产业发展。
二、《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
根据沈晓明书记在桃江调研时提出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的指示要求及省住建厅来桃调研时指示要求,依据湖南省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3〕1号)《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参照其他地市相关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县住建局按要求起草并向相关单位及公众征求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后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执行。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实施范围,第三部分为工作措施,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
其中工作措施分为制定发展规划、实施分类推进、强化前期管理、公布企业和产品名录、打造试点项目、推广建筑全装修、强化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服务、强化人才支撑等9个方面;保障措施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培育推广、加强宣传引导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