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级储备粮的规范和管理,县发改局起草了《桃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与意义
为了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二、起草《实施方案》的依据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益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益政发〔2022〕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我县目前所执行的《桃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是县人民政府2019年颁布执行,相关省、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修订并颁布执行。我县的相关管理办法已不再适用当前国家、省、市对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要求,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要求县发改局在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益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益政发〔2022〕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起草新的《桃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发改局按要求起草并向公众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汇总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执行。
四、《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
本《管理办法》共9章20条。分总则、计划、储存、轮换、补贴、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9个部分。其中,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及县级储备粮的范围和部门职责;其次对县级储备粮的收储计划、储存、轮换、补贴、动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监督检查的部门和职责、法律责任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