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制定意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约4300字。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重点是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长期交不了证”的问题,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住权与产权同步”,具体工作目标是: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2022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从窗口办理、业务流程、平台协同与共享、监管与约束、改革统筹配套等5个方面列出了18项具体工作要求,并分别对应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共3条要求。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和审核情况
《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通过书面和座谈两种方式征求了13个相关部门和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意见,相关工作流程合法合规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在本实施方案起草之前,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时间节点要求,综合各部门意见,县政府出台了《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桃政办发〔2021〕10号)的通知,选定了桃江县万基铭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紫金湾”小区项目一期为试点项目,并于2021年12月2日举办了紫金湾小区第一批业主“交房即交证”的首发证仪式。本《实施方案》属于工作试行开展后正式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