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桃江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为《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大力实施“产业强县”战略 推进产业发展“百十亿”工程实施方案》配套文件,主要依据《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益政发〔2021〕8号)《桃江县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桃江县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八条措施》等文件,并结合桃江实际而制定。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向荣书记、周登高县长指示,冷亮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曾国栋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制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相关工作。为此,县科工局组建起草专班,结合桃江实际,牵头草拟了《桃江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文件草案拟定后,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议征求各方意见,并于6月7日至6月14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桃江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包含六个方面内容,共二十条政策。从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支持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强化要素支撑、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等六个方面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原“工八条”“商八条”等产业政策废止,当年的奖励在下一年度二季度兑现。上级和县本级已出台的涉及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本政策重复、类同的,不重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县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另行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