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起草背景。按照省审计厅对我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整改要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6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为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批,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本方案。
(二)办法主要内容。主要对建设用地审批的范围、程序、提交资料清单等作出明确要求。
二、关于《桃江县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
二是为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集约节约用地。出台了《桃江县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其制定依据:
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报批相关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65号);
3. 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0〕20号);
4.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1]10号);
5. 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1号)
三、起草过程
《桃江县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经征求了各镇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及灰山港工业集中区的意见、经法制部门完成了合法性审查。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充分听取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