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浮邱山景区专项整治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25 09:29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规范浮邱山景区管理,特发布《关于开展浮邱山景区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起草有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浮邱山位处浮邱山乡、鸬鹚渡镇和高桥镇三个乡镇交界之地,自半山腰以上,已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列为浮邱山国有林场目前山上有浮邱林场、浮邱寺、气象雷达站和桃江电视台插转台等多个单位。受资金、历史原因等因素影响,县内多个部门、乡镇对浮邱山景区负有管理维护责任,但均未对浮邱山实行系统管理,景区管理仍为“九龙治水”,去年由旅游开发公司牵头,对景区内的浮邱寺进行了修缮,新建了进寺阶梯和观景台后,基础配套设施维护及建设、运营管理等目前都处于停滞状态,且在安全保洁、游客管理、交通运输、森林防火等方面存在很多隐患,景区管理亟待理顺、加强。县人民政府就景区管理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明确由城投集团责浮邱山景区的管理运营。

为保障浮邱山景区相关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通告。

二、起草过程

2020年7月,由政府办牵头,组织浮邱山乡、鸬鹚渡镇、高桥镇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林业、民宗、气象、融媒、文广、公安、应急、市监、城投集团、旅游开召开专题会议,就浮邱山景区目前管理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2020年12月3日、12月8日,继续由政府办牵头,组织上述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进一步就理顺浮邱山景区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综合上述各部门的意见,明确了上述各部门在浮邱山景区的管理问题承担的职能职责,并明确从12月10日始,由上述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浮邱山景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通告由城投集团起草,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告》立足浮邱山景区现状,紧扣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县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有损景区形象的现象予以整治,具体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浮邱山、鸬鹚渡、高桥三个乡镇辖区内所属浮邱山景区范围、各进山入口附近道路及两侧。

(三)整治内容:

1.严禁在景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禁止未经批准占用景区道路、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2.严禁在景区红线范围内搭建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占道堆放;

3.严禁各类车辆在浮邱山景区私自运营;

4.严禁在景区内乱贴、乱挂、乱刻、乱砍、乱伐。

(四)整治要求:凡涉及上述整治事项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自行整改到位。自2020年元月1日开始,相关单位将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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