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8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农”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提升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三、制定过程
1.形成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导向,创新机制,按照“生产有标准、质量可管控、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的要求,建立全县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健全农产品(含可食用林产品,下同)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追溯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现代营销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为加快建设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质量保障,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本方案于2019年11月经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征求部门意见。2019年10月15日,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监局、畜牧水产事物中心、林业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县直部门意见,桃江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桃江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1.2019年,完成省级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应用培训。
2.2020年,全县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两品一标”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制定“身份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2项以上。
3.2021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农产品普遍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基本完成制定“一个品牌、一套标准”,“身份证”农产品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针对纳入“身份证”管理的农产品,制订推广农业技术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3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