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溪镇2024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沾溪镇2024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秋冬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扎实开展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确保全镇动物总体处于免疫保护有效期内,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沾溪镇2024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指导,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开展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全面完成秋冬季动物疫病免疫任务,确保全镇畜禽群体处于免疫保护状态,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情总体保持平稳,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任务与指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镇域内所有鸡、鸭、鹅、鹌鹑、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免疫H5+H7双价禽流感疫苗。
(二)口蹄疫
对镇域内所有猪免疫O型口蹄疫灭活苗,对镇域内牛、羊免疫O、A口蹄疫二价灭活苗。
(三)小反刍兽疫
对镇域内所有羊进行强制免疫。
(四)布鲁氏菌病
我镇是布鲁氏菌病二类地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原则上禁止对牛羊实施免疫,实施监测净化。养殖场户需要免疫的,可逐级上报,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以场群为单位进行免疫。
(五)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狂犬病
全镇养殖户自主实行全面免疫。
(六)免疫档案和标识
畜禽免疫后,必须详细做好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和免疫台账。已免疫的猪、牛、羊要佩戴新型二维码耳标,免疫挂标率达到100%。
(七)免疫密度
强制免疫病种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达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目标,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三、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安排
9月1日-9月8日为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和疫苗、药品、工具用具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调配。
9月9日-9月29日完成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的免疫。
9月30日-10月13日完成的小反刍兽疫的免疫。
10月14日-10月27日开展狂犬病和其他计划免疫病种的免疫。
10月28日-11月3日进行查遗补漏、自查自纠和补免补注。
11月4日-11月10日进行免疫效果评估。
(二)免疫顺序
一是按照先规模养殖场(户)后散养户,先活畜禽交易市场周围、老疫点、屠宰加工场所周围和野禽栖息地及交通要道沿线等疫病高风险区域,后低风险区域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二是所有调出县境的种用畜禽和非屠宰用畜禽,调运前二周要加强免疫一次。
(三)实行分级管理
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的畜禽免疫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督促做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农村散养畜禽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负责。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秋冬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制订合乎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部署辖区内的秋冬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
(二)宣传发动,落实任务
乡镇要坚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开好乡镇领导班子会、联村干部和村组干部会、动物防疫人员会及规模养殖场(户)会等四个会议,层层宣传,层层发动。落实乡镇对村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三个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委领导包组的行政责任制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包村(包场),村级动物防疫员包片(包户)的免疫技术责任制。
(三)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
乡镇要在秋冬季动物集中免疫开始前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工作不负责,业务不熟或“春防”免疫密度不达标的要予以淘汰。秋冬季动物集中免疫全面启动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明确责任区和任务。对免疫程序、操作流程、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实行岗前培训。
(四)落实经费,保障投入
乡镇必须按县防指要求,落实好动物免疫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配套经费,总数不得少于3万元。同时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正规的疫苗供应渠道,做好各种强制免疫疫苗计划与供应的衔接;二是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器材,如免疫台账、消毒药物、注射器、针头、酒精、药棉等。
(五)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结合辖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督促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按规定在“牧运通”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强制免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操作规范,标识到位
所有参加免疫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严格规范操作。一是按照规定保存、运输、使用疫苗;二是按操作流程进行,搞好器具消毒和免前消毒,针头一注一换,免疫剂量要保证,稀释疫苗不过夜等,严禁两种疫苗混注或同时注射;三是严格实行“三不打”,除国家免疫方案另有规定外,孕畜、病畜禽和未达免疫日龄的幼畜禽不免,以后再实行补免,尽量减少免疫副反应。同时,免疫后要进行免疫登记,在免疫档案上详细登记免疫的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日期、剂量、防疫员等记录,佩挂二维码免疫标识,坚决杜绝将免疫标识作为检疫标识使用的情况发生,做到一畜一标,一户一卡,一村一账,督查时一律以是否佩挂免疫标识为准,未挂的视为未免疫。
(七)实行“七统一”,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全镇统一免疫进程,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圈舍消毒,统一抗体检测,统一进度报告。在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度和密度实行周报告制度。
(八)实行动物免疫责任告知书制度
继续实行每个农户建立一张“免疫明白卡”制度,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向农户发放免疫责任告知书,将存栏畜禽的品种、数量、免疫病种、免疫日期和免疫人员登记清楚,并张贴于每家每户的显眼位置。
(九)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与督促检查。对组织得力、进度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免疫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各村(社区)也要分阶段组织开展督查或交叉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免疫任务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