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委〔2021〕5号
签发人:汤跃武 黄 劲
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今年以来,我县公安局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授予“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县财政局拍摄的《推进依法理财打造法治财政》在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微视频类优秀奖”。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县氛围不断浓厚
一是高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一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懂弄通做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历次会议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环节亲自督办,确保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真正得到落实。2020年6月28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汤跃武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桃江县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核评估方案》《桃江县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来指导全县法治建设。二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坚持把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作为头等大事。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进行了专门学习,将全面依法治国与省委、市委依法治省(市)的基本方略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县政府坚持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每年还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2020年先后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和《社区矫正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视频广告等媒体,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构建党领导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舆论阵地,为全面依法治县铸造共同思想基础。三是狠抓“关键少数”。完善党委(党组、工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县委党校将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等列为干部教育与新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全县1.4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今年9月份,组织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法治分管负责人、执法大队队长以及法治专干共160余人赴韶山进行为期一周的法治培训。邀请了既有深厚理论功底的大学教授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省内外法治领导来授课,学习了《民法典》《人民调解与枫桥经验》《魅力语言与调解沟通能力提升》《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行政执法程序与中国安全战略分析》《行政审批难点与实践》等课程,切实提升了我县从事法治建设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了《桃江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桃江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在县城综合开发、征地拆迁等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桃江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政府各类文件、合同及涉法涉诉事项,一律先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审查各类文件及设法事项共计 54项。(其中规范性文件16件,其他文件及涉法事项38件),审查合同31件。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制定了《桃江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桃江县法律服务工作者计分考核办法》,加强了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建立以县司法局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都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做到各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网上有效动态管理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栏目与信息公开部分的栏目找到,目前县人民政府现行102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实现了有效管理与信息化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及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法制办公室备案。三是合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快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37号),出台了《桃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等通知,县文旅广体、市监、生态环境、交通、农业等单位确定了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组建市监等5个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截止6月19日,已对全县1417名行政人员证件进行了更换。四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五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行政复议事项引导、梳理、交接等工作。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20件,办结15件,还有5件正在办理。
三、创新帮扶举措,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已发布第一、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事项213项,其中联办事项102项、单办事项111项,梳理编制了套餐办事指南;开通“桃江政务服务旗舰店”,公开配置套餐事项,实现了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等功能;开设了复工复产政策专栏,与省、市平台对接,同步发布了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6项,设置了“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和复工复产专窗,派专人负责事项受理、出件和咨询服务,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发布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桃政办发〔2020〕6号)规范性文件。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取消和保留证明(盖章)材料清单的通知》,取消县政府部门证明(盖章)材料37项,保留证明(盖章)77项,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多举措扶持企业发展。县政府及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审议通过并引发了《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出台了《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关于支持竹产业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关于支持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桃江县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八条措施》等多个有关营商环境的文件,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又出台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主动服务和帮扶中小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履约践诺清理整顿。2020年5月,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促进了各项惠企政策、承诺履行到位,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法治环境逐步优化。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规范了涉企检查行为,加强了执法行为监督。2020年上半年,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4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各单位涉企检查和处罚数量逐步减少。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执法司法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将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业务岗位,并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以员额检察官为办案主体,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规范检察官办案行为,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全面兑现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绩效奖惩等职业保障措施,在保障法官、检察官执业权利的同时,调动法官、检察官办案积极性。二是完善诉讼制度体系,提升司法执法质量和效率。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整合现有审判力量,积极探索调解速裁审判运行模式,创新简案快审工作机制,有力化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县人民法院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作用,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对于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在立案前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可立即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再由法院立案审理。这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发挥了诉前调解接地气、高效率的优势,也从根源上解决了调解协议的法律保障问题,为人民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消除了后顾之忧,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司法活动公平公正。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的规定》《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规定》《员额检察官办案检查规定》等系列文件,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公开生效法律文书。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充分发挥职能,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办案业绩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判前评审监督工作的通知》,出台《桃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坚持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法律文书上网率100%。在全县范围内选任11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管理,县司法局出台《法律服务人员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设置为12分,实行倒扣分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四是推行智慧司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互联网+公安服务”“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建立执法监管中心,打造信息化执法规范体系。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建成远程视频督察和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启动“互联网+社区矫正”模式。建成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法院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电子案卷随案同步生成和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运用媒体网络信息,完善执法公开机制,确保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落实跨域连诉讼服务改革要求,对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格局,方便了困难群众快捷便利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6件,解答法律咨询102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47件。
五、弘扬法治精神,全民守法观念不断提高
一是强化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创新学习宣传载体和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进村入户、走访调研的机会,全面推动宪法和民法典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景区、进宾馆,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投入90万元用于普法宣传,确保该项活动有人抓,经费有保障。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各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县有6个村、3个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桃花江镇株木潭村、大栗港镇朱家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浮邱山乡、大栗港镇被评为全市首批“法治示范乡镇”。四是注重法治文化引导渗透。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之中,打造“桃江法治文化”品牌。利用浮邱山传统庙会、城乡居民赶集购物的契机,将法律援助及法治宣传的春风送到群众身边。将法治文化融入具有地方特色的“花鼓戏”“胡呐喊”“马迹塘故事”等节目之中,今年投入24万元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村”活动,自创节目,将法治宣传与花鼓戏、小品、快板结合,在全县巡演16场次。投入16万元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智慧媒体宣传活动,通过融媒体APP平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在全县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百场精品法治课”和《法治在身边》电视专题节目。今年继续投入35万元完善大栗港镇朱家村法治主题广场、大汉沿江风光带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五是加强依法防控宣传。围绕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利用横幅、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法律专业人员编发《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操作指引》宣传手册,聚焦市场秩序、复工复产、医疗保险、劳资纠纷等45个法律热点问题,对相关法律问题给出了较为规范的解析,并印发10000册分发给各乡镇、部门和企业。精心制作疫情防控短视频,在全县行政机关、小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180个视频传媒机上滚动播放,广泛宣传有关疫情防控中的政策措施、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