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桃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被评为“2022年度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县公安局荣获全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唯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三网三访”工作模式入列湖南省“巾帼暖人心”十佳维权创新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强化思维重源头。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主线,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专题学习安排、县委组织部各类培训班主体学习班次和党校必修课程,依托法治讲师团、政府门户网站、平安之声广播等平台开展全方位宣讲。二是关键少数作表率。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开展集中述法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110余名骨干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三是协同联动抓统筹。重点加强组织机构和人员两个保障,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对标对表编制法治桃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细则以及配套措施清单。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实地督察覆盖15个乡镇和13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推进责任再压实、整改再落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政府依法履职能力稳步提升。一是优化决策机制,提升政府行政决策公信力。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件、“三统一”部门规范性文件9件,审理非规范性文件和会议纪要155件、政府合同29件,法律顾问及县司法局参与涉法事项会研40余次。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清理规范性文件143件。二是突出放管结合,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发布《桃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17项被依法取消或调整为省、市级权限,承接新增6项。印发《桃江县动态调整全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具体明确县直、乡镇(园区)、村(社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力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呼即应”改革荣获湖南省2022年“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优秀成果。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开展“十佳十差”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类股室评选。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明确重点检查事项53项,一般检查事项212项,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对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需要现场勘测的事项实行“三备案三一律”,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市监局协商完善《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规范企业服务监管措施。四是紧抓“三大行动”,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制定《桃江县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十项举措”》,深入开展“落实推进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三大专项行动。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专门、优先办理机制;县司法局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法治体检”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理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衔接工作机制,对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法制审核、行政强制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二是推行涉企柔性执法。编制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依法确定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今年以来,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不予处罚7例、减轻处罚50例,从轻处罚66例。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办理的铝业初级加工项目搬迁案例受到省生态环境厅关注,我县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在全省推介。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保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列出问题190起,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巡察范围,列出问题清单134项,整改完成率100%。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依法审定并确认41个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全国统一样式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目前,全县1680人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四是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道路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一、二、三、四批问题线索清单,严格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聚焦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通过类案梳理、查找病症、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推动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效果。
(四)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日益成熟。一是持续深化基层治理。开展“平安桃江大创建”行动,建立“红黄蓝”三色响应机制,持续推广创新“枫桥经验”,落实“网小格”线上一站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措施,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乡镇信访标准化建设,打造特色调解工作室,探索建立法官包村包社区新机制、“田间法庭”等模式,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矛盾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4894起,涉案金额5377万元,调解成功率97%。鲊埠社区党总支书记吴彩玲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二是增强普法守法实效。“八五”普法以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300余场次。调整充实法治副校长工作队伍,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专共聘任129名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进校园活动有声有色。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城区沿江风光带“十里法治文化长廊”,在马迹塘镇龙溪村、沾溪镇九螺坊村、修山镇花桥港村等地都打造了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共有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应急能力建设,乡镇(园区)、村(社区)分别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成3个二级、12个三级消防站,并组建2支专业社会救援队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力量的全覆盖,有关工作经验在全省现场会进行交流。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力度,特别是对农民工、贫困户、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快受理、快指派”。组织律师团队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惠民生”等专题法宣活动和困难群众慰问帮扶活动,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3件,网络平台、实体窗口、热线电话“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100%。
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初显成效,但仍然存在弱项和短板。一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个别部门程序衔接上不够紧密,部分服务事项基础支撑不足。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成效还未完全呈现,特别是“三项制度”在乡镇的推进较为缓慢。三是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后,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跟不上改革要求。四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动力缺失,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缺乏激励机制,“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阶段,我县将持续巩固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成果,全力打造一批具有桃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法治成果,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和贯彻落实。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一项政治任务与核心内容,形成学习长效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年度述法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抓实抓细“十四五”法治桃江、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任务措施的具体落实。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对重大措施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健全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强化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推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实体化运行,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在推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上持续用力,形成抓督察促法治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容缺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营商环境提升年”“十佳十差”股室评选活动成果为契机,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典型样板、典型模式、典型经验,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四)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全面废止和修改有碍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权力规范运行的相关内容。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人员配备与专业培训。加大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软硬件设施的配备,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重大民生领域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做到执法与司法部门无缝衔接。
(六)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贯彻实施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在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乡功能、加强生态保护、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平安桃江大创建”专项行动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更好支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