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潭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县“防指”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防控重点
目前国际国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相当严重,而我镇动物养殖规模大、养殖量居全县前列,疫情隐患严重,各类动物疫情发生风险高。因此,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严密处置”的24字方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综合防控,突出抓好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密集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防控。确保全镇畜禽群体基本处于免疫保护状态,确保重大动物疫情总体保持平稳。
二、强化责任,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目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按照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打击私屠滥宰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
三、全面动员,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春季集中免疫
根据省、市、县“防指”统一部署,今年春季集中免疫从3月1日开始到4月底结束。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武潭镇2021年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同时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根据防控实际情况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四、健全疫情监测机制,强化重点监管
各村(社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疫情监测工作,每个村设立一名疫情信息员,负责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坚持疫情举报和核查制度,完善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都必须详细记载和及时核查,查证属实的及时上报,对监测发现的疫情隐患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清除。要加强重点区域的疫情监管,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在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配合县“防指”对各养殖场(户)进行定期抗体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责任。
五、依法防控,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相关部门要严把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关,确保进出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健康合格,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要特别加强对农贸市场、镇屠宰场、冷库等场所和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管,实行畜禽产品准入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加工病害动物及产品的不法行为。活畜禽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厂实行每周定点监测,并制定和执行定期休市和闭市消毒制度。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反应能力,果断处置疫情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预备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资金准备和物质准备。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立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果断将疫情扑灭在疫点,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 “地方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规定,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农村的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要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和疫情信息报告员队伍,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实。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因思想麻痹、经费不落实、免疫不到位、疫情处置不迅速,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武潭镇2021年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武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武潭镇2021年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指导,落实“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开展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全面完成春季动物疫病免疫任务,确保全镇畜禽群体基本处于免疫保护状态,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情总体保持平稳,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二、任务与指标
三、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安排
5. 4月16日-4月25日进行查遗补漏、补免补注,4月30日前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汇报。
(二)免疫顺序
1. 按照先规模养殖场(户)后散养户,先活畜禽交易市场周围、老疫点、屠宰加工场所周围和野禽栖息地及交通要道沿线等疫病高风险区域,后低风险区域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
2. 所有调出境的种用畜禽和非屠宰用畜禽,调运前二周要加强免疫一次。
(三)实行分级管理
规模养殖的畜禽免疫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散养的畜禽免疫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负责。
四、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制订合乎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村(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本辖区内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宣传发动,落实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对动物防疫人员及规模养殖场(户)会等层层宣传,层层发动。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委干部包组的行政责任制和镇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包村(场),村级动物防疫员包片(包户)的免疫技术责任制。
(三)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根据2020年的工作实际,在“春防”开始前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一次清理整顿,对工作不负责,业务不熟或2020年“秋防”免疫密度不达标的要予以淘汰。在“春防”全面启动前,对参与免疫工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员发放技术培训资料,对免疫程序、操作流程、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实行岗前指导,划定责任区域,明确任务。
(四)签订协议,明确责任。规模养殖场(户)、种畜禽场、孵化场或中转站在实行风险责任自担的基础上,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监督下,可以签订自免承诺书,由场内防疫员实行自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强制免疫的场(户)也要签订相关协议,告知其除不能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优惠和补助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并请村组干部签字签证。
(五)操作规范,标识到位。免疫工作人员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严格规范操作。一是按照规定要求保存、运输、使用疫苗;二是按操作流程进行,搞好器具消毒和免前消毒,针头一注一换,免疫剂量要保证,稀释疫苗不过夜等,严禁两种疫苗混注或同时注射;三是严格实行“三不打”,除国家免疫方案另有规定外,孕畜、病畜禽和未达免疫日龄的幼畜禽不免,以后再实行补免,尽量减少免疫副反应;四是佩挂二维码免疫标识,做到一畜一标,坚决杜绝将免疫标识作为检疫标识使用的情况发生,牲畜免疫一律以是否佩挂免疫标识为准,未挂的视为未免;五是免疫后按“一村一册”进行免疫登记,在免疫档案上详细登记免疫的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日期、剂量、防疫员等记录。
(六)实行“七统一”,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全镇统一免疫进程,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圈舍消毒,统一抗体检测,统一进度报告。在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度和密度实行周报告制度,从3月16日起,每周星期五下午三点前将情况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七)实行动物免疫责任告知书制度。今年继续实行每个养殖 户建立一张“免疫明白卡”制度,由各村(社区)向农户发放免疫责任告知书,将存栏畜禽的品种、数量、免疫病种、免疫日期和免疫人员登记清楚,并张贴于每家每户的显眼位置。
(八)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镇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春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与督促检查。对春防组织得力、进度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免疫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各村(社区)也要分阶段组织开展督查或交叉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免疫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