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潭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目前,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防控任务十分繁重。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县“防指”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今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防控重点
今年以来,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形势越来越严峻,防控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而我镇又是重大动物疫病频繁发生的地区之一,境内疫点多,疫源广,疫情隐患严重,散发的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可疑疫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严密处置”的24字方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抓好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加强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密集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防控,确保我镇疫情平稳,实现“全年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目标。
二、强化责任,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各村(社区)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始终绷紧动物疫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坚决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扎实开展疫情排查,健全疫情监测机制
各村(社区)要将动物疫情排查与秋冬季动物免疫注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定期开展非洲猪瘟、禽流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工作。一是组织村(社区)、组干部详细登记辖区内所有养殖户的养殖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养殖台账。二是对所有养殖户发放“十条禁令”和防控技术资料,签订“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书”。三是全面落实疫情信息员机制,坚持疫情举报和核查制度,完善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都必须详细记载和及时核查,查证属实的及时上报,对监测发现的疫情隐患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清除。四是强化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行政与技术责任人负责制。镇“防指”将配合县“防指”对各养殖场(户)的畜禽免疫进行抗体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养殖场(户)要启动问责制,并追究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养殖业重点场所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要着力养殖场(户)、镇屠宰场等养殖业重点场所的防疫监管,督促养殖业重点场所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防疫机制,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切实履行疫情报告义务,自觉遵守检疫申报制度与引种制度;监督养猪场(户)完善养殖档案,严格按规定加施牲畜免疫标识;鼓励养猪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及早发现和处置隐患,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管理
镇屠宰场必须严把生猪入场关,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对未经非洲猪瘟检测或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官方兽医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强化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
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养殖户严格执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制度,对乱丢乱弃病死动物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打击,对在公共区域发现的病死动物按照湘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打捞并作无害化处理。
三、全面动员,扎实开展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
根据省、市、县“防指”统一部署,今年秋冬季动物集中免疫从9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按照《武潭镇2021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挂标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同时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对猪瘟、鸡新城疫继续实施全面免疫,根据防控实际情况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山羊痘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四、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村(社区)“一把手”为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确保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镇“防指”将组织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因思想麻痹、免疫不到位、疫情处置不迅速,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件:武潭镇2021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武潭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5日
武潭镇2021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秋冬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关键时期,为扎实开展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武潭镇2021年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和程序,开展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全面完成秋冬季动物免疫任务,力争继续保持重大动物疫情平稳,确保实现“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目标。
二、任务与指标
1. 所有存栏生猪强制免口蹄疫疫苗,存栏牛强制免疫口蹄疫疫苗,存栏羊强制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存笼家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强制免疫病种做到应尽免,不留空档,达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目标,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 继续对猪瘟、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力争做到全面免疫。
3. 所有能繁母猪进行猪伪狂犬病、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和细小病毒的免疫,免疫率达到95%以上。
4. 指导养牛场采用国家批准的山羊痘疫苗(按照山羊的5倍剂量),对存栏牛只进行紧急免疫。
5. 畜禽免疫后,必须详细做好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和免疫台账。已免的猪、牛、羊要佩戴新型二维码耳标,免疫挂标率达到100%。
三、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安排
9月5日-9月14日:为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和疫苗、药品、工具用具等防疫物资的采购、调配。
9月15日-9月30日: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免疫。
10月1日-10月10日:完成小反刍兽疫、猪瘟免疫。
10月11日-10月15日: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和其它计划免疫病种免疫。
10月16日-10月20日:进行查遗补漏、自查自纠和补免补注。
10月21日-10月25日: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汇报。
(二)免疫顺序
一是按照先规模养殖场(户)后散养户,先活畜禽交易市场周围、老疫点、屠宰加工场所周围和野禽栖息地及交通要道沿线等疫病高风险区域,后低风险区域的原则,开展集中免疫;二是所有调出县境的种用畜禽和非屠宰用畜禽,调运前二周要加强免疫一次。
(三)实行分级管理
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的畜禽免疫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村散养畜禽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负责。
四、措施与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统筹部署辖区内的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
2. 宣传发动,落实任务。要坚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开好联村干部和村组干部会、动物防疫人员会及规模养殖场(户)会等四个会议,层层宣传,层层发动。落实好镇对村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三个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委领导包组的行政责任制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包村(包场),村级动物防疫员包片(包户)的技术责任制。
3、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要根据2021年“春防”工作的完成情况,在秋冬季动物免疫开始前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一次清理整顿,对工作不负责,业务不熟或“春防”免疫密度不达标的要予以淘汰。在秋冬季动物免疫全面启动前,镇政府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明确责任区和任务。对免疫程序、操作流程、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实行岗前培训。
4、落实经费,保障投入。镇政府将按县防指要求,落实好动物免疫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配套经费。同时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正规的疫苗供应渠道,做好各种强制免疫疫苗计划与供应的衔接;二是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器材,如免疫台账、消毒药物、注射器、针头、酒精、药棉等;三是做好新型二维码耳标和免疫证明的申领、申购工作。
5、操作规范,标识到位。所有参加免疫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严格规范操作。一是按照规定保存、运输、使用疫苗。二是按操作流程进行,搞好器具消毒和免前消毒,针头一注一换,免疫剂量要保证,稀释疫苗不过夜等,严禁两种疫苗混注或同时注射。三是严格实行“三不打”,除国家免疫方案另有规定外,孕畜、病畜禽和未达免疫日龄的幼畜禽不免,以后再实行补免,尽量减少免疫副反应。同时,免疫后要进行免疫登记,在免疫档案上详细登记免疫的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日期、剂量、防疫员等记录,佩挂二维码免疫标识,坚决杜绝将免疫标识作为检疫标识使用的情况发生,做到一畜一标,一户一卡,一村一帐,督查时一律以是否佩挂免疫标识为准,未挂的视为未免疫。
6、实行“七统一”,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全镇统一免疫进程,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圈舍消毒,统一抗体检测,统一进度报告。
7、实行动物免疫责任告知书制度。继续实行每个农户建立一张“免疫明白卡”制度,由镇人民政府向农户发放免疫责任告知书,将存栏畜禽的品种、数量、免疫病种、免疫日期和免疫人员登记清楚,并张贴于每家每户的显眼位置。
8、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镇“防指”将对秋冬季动物免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与督促检查。对组织得力、进度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免疫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各村(社区)也要分阶段组织开展督查或交叉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免疫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