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鸬鹚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1:30 信息来源:鸬鹚渡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鸬政发〔20239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鸬鹚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鸬鹚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29

           鸬鹚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镇应对严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等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不可预料的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引发的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镇内发生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并将灾情(险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三)镇内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后,应当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镇直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本预案启动后,由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鸬鹚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冠军任指挥长,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财政所所长派出所所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协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鸬鹚渡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报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冠军任组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其他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职责

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具体包括: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

3)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其他部门职责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发点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尽快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时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并负责调配救济物品,发放应急救济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气象预警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及时转发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社区)村(居)委:组织人员搬迁安置。

卫生、医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迅速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助 组织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负责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及器械。

三、加强演练

     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灾害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动员,群策群防的局面。

通过演练,是各有关单位以及危险区的人民群众熟悉山洪防御预案的转移过程,确保在受到威胁时,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秩序,能迅速有效地按预定线路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演练,对应急预案中信号发布,人员转移进行一次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修订预案,从而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何实用性。

四、演练步骤

(一)接受预警。预警信息根据来源分为两种,一是县到镇,镇到村逐级通过短信、传真、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到各村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相关负责人,由小组人员传达预警,要求准备组织或迅速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二是村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巡查员在巡查时或群众发现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地质灾害爆发时,迅速通知村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小组人员传达预警。

(二)处理预警。接到预警信息后,村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迅速通知各片负责人,按照原定的方式进行转移、疏散;危险区的居民,或在听到预警广播后自行安全转移,或在转移负责人的指挥下,沿公路沿线、附近安全邻居家、村委、附近宾馆进行转移。听到转移信号或要求转移后,居民家中不得留人,如有人员在做工作后仍不愿转移,由镇、村干部组织强制转移。

五、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人员组织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抢险救灾的负责人(一般为指挥部指挥长)率领各单位人员赶赴灾区,组织、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抢险救灾工作内容

1.迅速查明发灾原因和危害,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并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

2.开展险情监测,防止灾情扩大;

3.迅速确定应急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发生疫情;

5.做好伤病员抢救和死者的善后处理;

6.抢修通讯、供水、供电、交通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7.做好群众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秩序稳定。

六、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

(一)地灾等级

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地质灾害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气象警等 

根据精细化降水估测和预报未来一段时间内,因突发性降水量或累计降水量(面雨量)将达到致灾阈值,并对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标准确定预报等级。对单一短时强降水类型,按照小时最大雨强30mm、6小时雨量50mm为Ⅳ级;小时最大雨强30mm、6小时雨量100mm为Ⅲ级;小时最大雨强50mm、3小时雨量100mm为Ⅱ级;小时最大雨强50mm、3小时雨量150mm以上为Ⅰ级。连阴雨降水类型,按照未来1~3天内累计降雨量(面雨量)划分, 30~50mm为Ⅳ级, 50~100mm为Ⅲ级, 100~150mm为Ⅱ级、150mm以上为Ⅰ级。降水过程前期有降水发生时,累计雨量值应适当减小进行等级评定。

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

一级(红色)表示地质灾害风险很大;

二级(橙色)表示地质灾害风险大;

三级(黄色)表示地质灾害风险较大;

四级(蓝色)表示地质灾害风险较小。

)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按照其规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等级和影响程度;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分析其出现的发灾前兆特征,判断发灾的可能性和成灾范围,确定可能的地质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

七、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通讯保障

(一)地质灾害预警信

口号、广播、鸣锣、放高音喇叭等。

(二)应急通讯保障

1.公布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2.公布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和有关成员电话;

3.有关部门应配备大功率(半径大于5千米)对讲设备;

4.公布紧急撤离所采用的信号,如:鸣锣、放高音喇叭等;

5.指挥部各成员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一)预案的启动条件

1.发生下列严重突发性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危险性时启动预案: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2.启动预案的最低灾害规模:

1)发生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或者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时;

2)出现威胁50人以上(含50人)生命安全,或者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险情时。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由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灾情(险情)报告,确定是否启动预案确需启动预案时,由指挥部负责人正式签署启动令。

九、应急响应情况处置 

根据县应急委员会发布的防汛应急响应等级对应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四级响应:做好24小时值班,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切坡建房区动态及降雨量变化,出现紧急状况,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级响应:做好24小时值班,了解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切坡建房区监测情况及变化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县自然资源局分片局领导视情况率队赴预警乡镇指导工作,提醒密切关注雨情变化;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区域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

二级响应:做好24小时值班,加密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县自然资源局分片局领导率领有关股室人员分组深入预警乡镇一线,靠前指挥,指导预警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组织专业技术队伍集结待命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区域的巡查和监测,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切坡建房户、重点地质灾害点群众按照防灾预案提前转移避让,严格落实转移避让点每2小时一次监管巡查,防止人员回流。

一级响应:做好24小时值班,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气象部门专人关注雨情雨量变化;县自然资源局分片局领导率领技术工作组驻守所负责乡镇,指导防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每1小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区域等所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和监测,组织所有在册隐患点和在册切坡建房户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让,严格落实转移避让点24小时专人监管值守,防止人员回流。

十、四包一人员职责

防灾责任人(乡镇领导)

1.组织实施辖区内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和隐患点(区)、切坡建房区防灾预案;

2.督导完成“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险情通报书”,建立辖区内“两卡一书”档案,逐户发放张贴“两卡”;

3.督导预警推送、巡查监测、组织应急除险治理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巡查责任人(驻村干部)

1.承担隐患点和切坡建房区的实地巡查工作,协助上级进行“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确保巡查到点到户,建立隐患台账。

2.督促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落实实地监测,检查预警信息到点到户、人员居住位置(住上不住下、住前不住后)、群众转移安置和隐患点撤离人员后值守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监测责任人(村、社区委干部)

1.根据隐患点和切坡建房区的具体情况,安排、管理各区域的监测人员;

2.组织本村区域内的就简易监测和巡查工作;

3.按要求做好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数据上报;

4.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

5.协助填写“两卡”,负责发放“避险明白卡”

6.及时上报险情,在危急情况下先期组织群众避险自救。

(四)监测员(党员干部)

1.熟练掌握识灾防灾、监测预警的基本知识、方法和相关制度规定;

2.按要求开展排查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认真填写《地质灾害监测点记录本》,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3.及时将收到的上级发送的防灾预警信息传达到受威胁对象,督促并协助做好人员撤离的应急准备;

4.出现险情灾情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立即组织临灾群众转移避险,并迅速向上级报告相关信息;

5.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好监测预警器具及相关物品,管护好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标示牌和相关监测设施设备等;

6.积极主动向受威胁群众宣传有关防灾、避灾、救灾知识;协助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劝阻和上报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当人为活动,协助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十一、人员转移安排

根据等级要求人员的转移具体情况,转移至亲友、邻居、村委和附近宾馆,宾馆转移的具体分布为,长江村、千工坝村、沙河社区、鸬鹚渡社区、大塘村转移至瑶瑶宾馆,张子清村、玉溪村、梅山村、板溪村转移至鑫鑫宾馆,龙塘湾村、花桥村、蒋家冲村转移至168宾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