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修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修山镇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统筹我镇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修山镇应急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应急委员会组成
第一主任:黄 军
主 任:薛 浩
常务副主任:李 骁
副 主 任:刘湘斌 黎 晖 李伟莉 刘王友 陈新颜
张耐时 龚用之 张 昀
成 员:龚治强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阳 婷 党政办主任
姚松淇 党建办主任
龚弘武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群 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洪俊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易国清 财政财务管理办主任
郭仓保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向明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钟跃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天柱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红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王首顺 农电所所长
徐红安 市监所所长
鄢建平 派出所所长
符学武 中心校校长
李湘陵 卫生院院长
刘光跃 交警中队队长
钟赛辉 交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由龚治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若发生人员异动,则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应急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全镇应急管理政策具体措施,研究解决全镇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
2、定期和适时分析研判全镇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村(社区)和驻镇各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程序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参与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编制全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调配全镇应急处置资源。
6、督促检查村(社区)及辖区内各有关单位(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修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