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总的要求是:明确范围、工作为重、厉行节约、确保重点、灵活调度、保证安全。
2、明确用车范围。一是确保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二是租车用车。根据工作需要,需对外进行租车用车的,按机关财务制度执行。
3、由党政办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工作。对政府公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明确专门司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制度,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
(1)由党政办负责保管公务用车钥匙,机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无特殊情况存放于政府机关大院,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2)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机关各办工作人员使用公车需在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APP中进行申请,经分管领导在APP中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协调派遣车辆,方可使用公务用车。未及时在APP中进行申请的,需在使用当日告知党政办进行补报。
4、机关车辆燃修。公车一律使用IC卡加油,严禁报销零星汽油票;车辆维修按桃江县财政局公车管理相关文件执行。即公务车辆需要进行维修时,每次送修前须由车属单位填写《桃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车辆定点维修送修单》,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镇财政所负责车辆维修和IC卡充值保管等工作。
5、车辆停放。没有公务的车辆,应当在节假日和工作日夜间按时停放在机关大院规定区域内,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把车辆在节假日和夜间开回家,但严禁未经安排私自外借或办理私事,因有紧急公务需用车,必须及时赶回或赶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