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委商务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7 08:49 信息来源:桃江县商务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中共桃江县委商务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7月14日,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商务工委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商务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的问题”。

  1.部分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只停留在浅层;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基本知识答不出或答不全,对“三高四新”具体涵义不清楚不明白。如2021年共召开工委会议19次,有15次会议未开展政治理论学习。2023年以来,班子会议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如2021年1月,2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工委会议、班子会议或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适时组织研讨,不断查找工作执行中的政治偏差,规范各项工作开展。②2023年10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与闭卷考试,要求干部职工熟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三高四新”等知识,干部职工都已顺利通过考试。③2023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

  (二)关于“主责主业聚焦不够,招商引资实效不佳的问题”。

  2.签约项目“三率”(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不高。2021年至2022年全县共集中签约项目55个(含框协议3个),已投产项目29个,已开工未投产项目11个,未开工项目6个,已退出或拟退出项目6个,未开工和已退出拟退出项目达21.8%。

  整改落实情况: ①严把项目准入关。2023年3月7日,召开了桃江县2023年第一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调度(评审)会,会议评审了3个项目,调度了15个重点在谈项目;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桃江县2023年第二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评审会,评审了2个项目;2023年7月25日,桃江县2023年第三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调度(评审)会,评审了5个项目,调度了21个重点在谈项目;2023年9月22日,召开桃江县2023年第四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调度(评审)会,会议评审了2个项目,调度了29个重点在谈项目。②严把招商合同审查关。各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履行司法审查与合同审查程序,2023年与县人民政府签约的项目共计4个,全部进行了司法审查与合同审查,其余项目均由落户地进行了司法审查。③落实已签约招商项目调度。2023年3月6日,召开了桃江县2022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调度会会议,会议就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调度;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桃江县2022-2023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调度会,会议就项目落户地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调度;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调度会。④将2023年集中签约的重点招商项目42个及时移交给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推进项目建设。⑤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上下班纪律,财务会审规范,接待开支,招商引资三率不高等问题;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负责人孙某某、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3.项目质量不高。如2021年度签约的全竹循环利用产业园项目、竹塑新材料托盘周转箱生产项目上报投资规模均为2亿元,但因疫情等原因实际到位资金仅为1600万元、300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把项目准入关。2023年3月7日,召开了桃江县2023年第一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调度(评审)会,会议评审了3个项目,调度了15个重点在谈项目;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桃江县2023年第二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评审会,评审了2个项目;2023年7月25日,桃江县2023年第三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调度(评审)会,评审了5个项目,调度了21个重点在谈项目;2023年9月22日,召开桃江县2023年第四次招商引资重点在谈项目调度(评审)会,会议评审了2个项目,调度了29个重点在谈项目。②严把招商合同审查关。各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履行司法审查与合同审查程序,2023年与县人民政府签约的项目共计4个,全部进行了司法审查与合同审查,其余项目均由落户地进行了司法审查。③落实已签约招商项目调度。2023年3月6日,召开了桃江县2022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调度会会议,会议就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调度;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桃江县2022-2023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调度会,会议就项目落户地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调度;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履约落地情况调度会。④将2023年集中签约的重点招商项目42个及时移交给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推进项目建设。⑤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7月11日,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情况说明;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负责人孙某某、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4.重复签约。如2021年度高阶光学镜头生产项目于2021年1月29日与桃江县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同年7月上报港洽周进行项签约。

  整改落实情况:①集中签约项目建立台账,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②2023年9月11日,县投促中心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0月27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不力” 的问题。

  5.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质量不高。入驻的32家电商企业质量不高,持续运营能力偏低,未落实入驻企业进退考核机制。如2023年5月9日实地调查发现多家企业无人办公。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9月7日出台了《桃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细则》(桃电商办〔2023〕2号),并严格按照管理细则落实。②已清退湖南省桃江世莲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博通信息有限公司等9家办公室利用率不高的入驻企业。③已安排了桃江县清泉电子商务中心、桃江三亩大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23家电商企业入驻。⑤2023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约谈了惠农网在桃负责人。

  6.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督促不力。截至2023年4月,第三方公司只提供了55家初步建成的站点名单(与第三方公司协议要求2022年3月之前完成80家)。经巡察指出后直至2023年6月底80家站点建设任务才初步完成。抽查两个乡镇的4家站点,发现部分站点打印机等配备设备基本未拆封,站点负责人不知晓操作流程,且反映有问题咨询基本无答复;且上行金额月均低于1000元或农产品上行数量月均低于100件,农产品销售带动作用不明显,助推乡村振兴成效不显著。

  整改落实情况:①因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都由湖南博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于2023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约谈了博通公司在桃负责人田某某。②根据市场需要,新增了浮邱山乡、武潭镇、沾溪镇内的11家村级电商站点。③结合运营情况,实施优胜劣汰机制,已淘汰浮邱山乡的浮邱山村、灰山港镇的雪峰山村等20家村级电商站点。④已建成村级电商站点80家。

  7.电商运营管理不规范。如2019年9月起,先后将电商建设运营服务工作承包给两家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时间重叠27天。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31次电商产业园创新创业活动中有4次为非创新创业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7日由主要领导约谈了电商分管领导彭某某、股室负责人杨某某,开展了提醒谈话。 ②2023年10月19日,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学习。③加强了对第三方监理公司的对接。

  8.电商引导奖励资金有“撒胡椒面”现象,对电商企业及个体实际激励效应不明显。如2020年,共发放电商引导奖励资金158万元,奖励电商企业达79家(含2家个体),奖励金额从0.5万到5万元不等。

  整改落实情况:①先后对桃江县百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掌握企业发展一线情况。②经充分调研后,拟对大华村支持10万元,支持该村发展电商产业,助力农民创业增收。

  9.项目监管、审计流于形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第三方公司监管费、审计费,如在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由两个项目建设单位分别承担7.5万元、15万元的第三方公司监管费用;在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中,由企业按最终享受奖励资金的2%支付第三方公司审计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19日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学习。②2023年10月27日由主要领导约谈了电商分管领导彭某某、股室负责人杨某某,开展了提醒谈话。③对村级电商站点实施“优胜劣汰”机制,2023年5月以来共淘汰站点20家,新增11家。

  10.考核验收有应付现象。如“2020年10月,花费4万元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系统运维服务合同,重新恢复于2018年因未缴费而被关闭的溯源系统,用于应付省商务厅组织开展的对2015年至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实际未发挥任何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19日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学习。②2023年10月27日由主要领导约谈了电商分管领导彭某某、股室负责人杨某某,开展了提醒谈话。③对村级站点、电商产业园、县级分拨中心等项目现场走访调研,前后共计六十余次。

  (四)关于“对‘双循环’理解不深入,培育入统及市场建设华而不实的问题”。

  11.商贸企业、大个体入规入统进度缓慢。截至今年6月底,2023年全县还未正式完成一家入规入统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到2023年12月止,全县已完成限上商贸企业入规入统21家,大个体4家,全面完成县定工作任务。

  12.市场经营管理不到位。桃花南路农贸市场、七星市场市场秩序欠佳,摊户不愿入场经营,门面、摊位难于租赁出去,空置率高达89%、68%。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市场内部管理。市场内破损的硬件设施进行修复,其中摊位5处,卷闸门3张,更换下水道盖板8块,更换玻璃4块。劝导越门经营4户。对市场周边零担经营户劝导进入市场经营;②开展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查找根本原因,收到意见建议5条并进行有效整改,打造管理严格、群众满意的优质市场;③2023年9月18日,中心班子和市场管理所研究决定,从租金、租赁时间、门面摊位的选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④通过招商,暂未达到预期效果。

  13.市场管理形同虚设。灰山港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处虽然明确了3名工作人员,但未挂牌,无管理制度,无办公地点,未履行工作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制度管理,强化作风建设,2023年7月19日,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对临时负责人赵某某进行提醒谈话。②灰山港9个门面产权已归集县竹乡公司,撤销灰山港物业管理处,所员安置到七星市场管理所、桃花南路市场管理所。

  14.市场建设项目资金被收回。因推动协调不力,振华市场建设进度未达到省里考核要求,致使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7万元被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组织企业申报2022-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充遴选项目,并通过省厅组织第三方现场验收合格,由财政直接拨付相关资金至项目单位,详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充遴选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3〕64号文件。②对相关责任人钟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够”的问题。

  15.主动担当化解风险反应迟缓。根据《桃江县农商城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纪要》要求,由商务局牵头和桃江农商城商讨补充协议相关事宜,增加政府扶持奖励和企业义务等内容,补充协议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签订,在2021年11月20日前拨付奖励资金13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县商务局使用结算专户的中央电商资金和棚改资金垫付中合汇农产业扶持资金130万元。截至2023年6月,该项补充协议仍未签订,资金指标仍未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6日,我局就该项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②2023年12月14日,分管副县长组织原经办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农商城项目相关工作协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与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③2024年1月30日,桃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合汇农(桃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国供销湖南桃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合作补充协议》;④2024年2月7日,财政追加预算后,现已归还垫付资金130万元至结算专户。

  16.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足。县市场服务中心运转主要依靠省级转移支付和某超市租金,该超市出现经营困难后,县市场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社保、工资及相关待遇不能及时保障,截至2023年5月累计欠缴社保资金156万元、职业年金67万元(职业年金于2023年6月已缴清。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桃江县市场服务中心相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桃府阅〔2023〕10)文件有关精神,依法处置桃花江市场(步步高超市)和灰山港9个商业门面资产,按照“依法依规、权利对等、义务履行”的原则,由商务局牵头,审计、财政参与,签订了《国有资产有偿划转协议》,由县竹乡公司提供资金,保障县市场服务中心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及欠缴的医保、社保等。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17.“一岗双责”压实不到位。2020年至2023年,工委未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未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9月-10月,要求各股室、各二级机构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6条;②2023年12月12日,商务工委行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桃商工〔2023〕27号),明确了工委班子、工委书记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责任领导和落实部门。

  18.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企业、2022年疫情保供奖补项目企业名单推荐未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未到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备案登记。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制度;②利用工委会议、班子会议及时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同时对2023年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30项)建立备案表,并报交通局纪检组备案;③对相关责任人贺某某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19.禁酒令禁而不绝。如2021年11月县市场服务中心一名干部职工、2022年10月县投促中心一名干部职工酒驾被查处。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7日,县商务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桃江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同时开展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强纪律作风管理。②对涉酒驾工作人员贺某某、钟某某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的决定。

  20.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谨。2023年4月12日,巡察组现场督查发现县商务局机关22人未签到未备注去向。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7日,对4月12日非工作原因未考勤、未备注去向的胡某某、孙某某、文某某、陈某某、周某某、张某某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②已制定《桃江县商务局绩效考核细则》,将考勤情况作为考核指标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③对考勤情况一月一公示,一季度一通报,进一步规范商务局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纪律,各二级机构遵照局机关制度执行;④进一步学习《桃江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桃江县商务局绩效考核细则》,将工作纪律牢记于心,非工作原因不能考勤时及时到办公室备案、请假;⑤对于退线的干部,也请根据《桃江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桃江县商务局绩效考核细则》,按期、按要求考勤。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21.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县投促中心商务接待费逐年递增,2020年79万元,2021年99万元,2022年138万元,2022年较2020年增长74.6%。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②2023年9月6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机关局务会会议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9月11日,县投促中心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③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④2023年10月27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2.商务接待不规范。一是陪同人员超标。2022年6月至9月,县投促中心6次出现陪同人员超标的情况。二是报销商务接待费用存在拆分接待清单、强凑用餐人数、一人同日多餐等情况。如2022年8月19日至23日,4次将在广东招商考察的一名班子成员填列为县内招商接待陪同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财务会审规范,接待开支等问题。②2023年9月12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学习《益阳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③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④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孙某某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

  23.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如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超标准购置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1套、老板椅3张。

  整改落实情况:①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完善了机关制度,并制定了《桃江县商务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②举一反三对机关和下属单位近两年来的办公设施设备采购进行了清理,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促进规范,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24、办公用房超标。如2023年4月12日现场检查局党政办办公室(6人办公)面积59.19平方米,超标5.19平方米。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并将超标用房整改到位;②制定了《商务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在文件出台后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学习,规范使用办公用房,遵守相关办公纪律与工作要求;③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2023年10月27日,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李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5、津补贴奖金清理不到位。如2021年7月20日,违规列支当年度1月至4月物质大院棚改、企改工作人员奖金50800元。2021年6月、2022年1月,违规将2020年度“门前三包”优秀单位奖金8000元、2021年度新增入规限上企业及大个体奖励资金1.32万元发放给干部职工。2022年1月、2023年1月,违规用现金发放2021年、2022年学习强国积分奖励9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落实立行立改,开展专项清查,建立清单台账,对涉及个人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按时逐人逐项进行清退,清退款项全额上缴县纪委监委;②2023年6月28日,出台了桃江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桃江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桃商发〔2023〕3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③对相关责任人员李某某、贺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6、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如2021至2022年,县投促中心发放5名非本单位工会会员共计3000元的工会福利。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6月28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周会,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9月12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学习《益阳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②2023年10月10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周会,将巡察整改收取的违规资金工作进行通报。③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④2023年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责任人孙某某、高某某、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⑤将相关违规资金收回并上交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三)关于“重要领域廉政风险防范不力”的问题。

  27、马路市场建设资金被用作工作经费。如2020年7月,商务局拨付某乡镇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建设资金6万元,该乡镇将其中的2万元以“市场改建工作经费”拨付给了项目所在村。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发函至武潭镇人民政府,武潭镇政府已收回2万元款项,后续镇政府专款专用。②对相关责任人钟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8、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干部职工劳务费、宣传奖励。如在市场监测样本企业信息员劳务费中,2020年、2021年分别列支干部职工劳务费3050元、1800元。在2020年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干部职工电商宣传奖励38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2021年在市场监测样本企业信息员劳务费中列支的干部职工劳务费3050元、1800元均已收回,违规发放的电商宣传奖励实收3200元全额收回并上交纪委监委指定账户,同时严格按照机关管理制度开支专项奖金。②2023年10月27日由主要领导约谈了电商分管领导彭某某、股室负责人杨某某,开展了提醒谈话。

  29、培训资金使用不规范。2022年11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培训服务合同并约定培训完成后支付合同款;12月,县商务局在未开展培训的情况下全额支付培训费48000元,存在未据实使用培训费用的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2年11月20日,与第三方签订《桃江县委托培训服务合同》,合同规定的外贸培训已于2023年3月份完成。②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认真研究,制定长效机制。2023年6月28日,出台了桃江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桃江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桃商发〔2023〕33号)文件,该文件中第一章第五点----采购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后执行验收登记制度,由财务股负责填写《物资验收单》并办理验收手续;经费报销时需提供《采购申请单》报账联、《物资验收单》费用发票及物资明细,未经验收不能报账付款;第三章“三重一大”制度,把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的单笔资金支付列入“三重一大”监督事项,由班子成员研究决策,有效防范培训费用的廉政风险。3.对相关责任人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30、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1年至2022年,将应付给商家的会议费、餐费、三八节物资采购费共计10279元付至于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3月,县投促中心仍持有库存现金30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财务会审规范等问题。②2023年9月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周会,学习桃江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桃江县支行关于印发《桃江县国库电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3年9月12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学习《益阳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③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孙某某、张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④2023年10月30日将库存资金30000元上缴至县财政账户。

  31、重复报销差旅费。如2022年1月13日,县市场服务中心4名干部职工同一天以不同工作名义报销市内交通费共计800元,重复报销4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9月2日,市场服务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学习《桃江县商务局机关管理制度》《桃江县市场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江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立了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了会审成员及职责,严格把关审批流程。②2023年9月2日,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对分管领导吴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③对重复报销的400元市内交通费收缴至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32、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如2022年4月、8月,县投促中心2名干部职工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21次共计105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财务会审规范,接待开支等问题。②2023年9月12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学习《益阳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③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④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孙某某、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⑤将相关违规资金收回并上交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33、单位承担干部职工个人应付费用。如截至2023年2月,县投促中心由单位承担干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部分3936.2元、职业年金个人部分868.4元、失业保险个人部分490.96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财务会审规范,接待开支等问题。②2023年9月6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机关局务会会议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③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④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孙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⑤将相关违规资金收回并上交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五)关于“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2020年6月以来,未组织开展对二级机构财务的监督检查,对二级机构财务明显的违纪违规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

  34、未经审批外出学习调研。如2021年1月至9月,县市场服务中心先后4次共计32人次至安化、沅江调研学习,每次都是2天1晚,未履行任何审批报备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3月对所属二级机构进行了一次内审,建立和完善了对二级机构财务监管机制,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规范,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②由中心负责人向局工委说明赴安化、沅江市场服务中心调研的相关情况;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出学习调研等审批手续,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35、驻村生活补助报销不规范。如县投促中心一名班子成员在2022年5月至12月担任驻桃花江镇川门湾村工作队队员期间,累计93天在参与单位商务接待的同时报销驻村生活补助93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上下班纪律,财务会审规范,接待开支,招商引资三率不高等问题。②2023年9月6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机关局务会会议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③2023年9月12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学习《益阳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④2023年9月11日,县投促中心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⑤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⑥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孙某某、高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将相关违规资金上缴至局人教股统一缴纳至指定账户。

  36、参与商务接待的同时报销差旅伙食补助。如2020年至2022年,县投促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在参与单位商务接待的同时报销差旅费伙食补助共计104人次,涉及伙食补助共计69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4月24日,县投促中心召开了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局机关巡察会议精神,就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财务会审规范,接待开支等问题。2023年9月6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和学习机关局务会会议精神,部署巡察整改工作。②2023年9月12日,县投促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巡察整改工作,学习《益阳市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③2023年10月22日,县投促中心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明确会审成员及职责。④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31日就相关责任人曹某某、张某某、孙某某、高某某、徐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⑤将相关违规资金收回并上交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37、待岗人员“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未及时收回。上轮巡察整改要求,县市场服务中心13名待岗人员‘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共计约32余万元应由单位收回,直至2023年4月巡察指出后,工委才责令县市场服务中心收回30余万元(1人失联)。

  整改落实情况:①13名待岗人员除1人失联外,12人“五险一金”个人部分301578.34元全部收回,并上缴国库;②失联人员暂停其“五险一金”的交纳;③按时收缴待岗人员的“五险一金”,每半年收缴一次。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38、机关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如2023年,机关支部无党费收缴记录本,1至3月未研究党员积分,未开展述职评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机关支部2名党员2020年以来长期缺席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7日,商务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党建理论学习与党建专干知识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②对长期缺席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两名同志刘某某、罗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加强其思想认识,提升党性修养;③根据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按月按要求开展了相关党建活动。

  39、对二级机构党建指导不足。县市场服务中心党建工作氛围不足、党建专干不熟悉业务,局机关对其党建工作缺少指导。对改制企业党员以及待岗人员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的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9月29日,机关支部、工委研究了市场服务中心支部合并到机关支部与离退休支部相关事宜,10月23日,局党建办对市场服务中心支部进行调研开展了党建档案检查,11月10日,工委行文同意撤销市场服务中心支部。②2023年5月26日、10月19日组织党建专干参加了全县党建业务提升办培训,10月27日商务工委组织系统党员参加党建理论学习与知识培训,提高履职能力。③10月18日,召开改制企业党员会议,加强规范管理,同时,11月25日,党建办负责人到近桃社区、桃花江政府了解了改制企业流动党员情况,情况较好。

  (二)关于“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不严肃”的问题。

  40、股室职能调整未及时报备。行政审批股和市场运行股职能调整未提前报备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批准。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7日,组织了干部职工学习机构编制条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对于“严禁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在限额外设置机构,变相增设机构或者提高机构规格”有充分的认识;②严肃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对调整股室职能等违规行为予以纠正;③严格执行工委研究、工委动议程序,将报告提交县委编办,未获批复前不得擅自调整机构编制事项。④2023年5月17日,我局向编办出具了《关于请求支持优化理顺股室职能的函》,2023年7月6日,编办向我局下达了《关于县商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调整的通知》,职能调整已完成报备审批程序。

  41、聘用编外人员程序不规范。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都有临聘人员,年初没有提出计划和方案,未严格按照《桃江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办理编外聘用人员审批手续,未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研究,报县编委会审批同意。部分临聘人员合同签订没有实行一年一签,且市场服务中心在有待岗人员的情况下聘用编外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县商务局机关、县投促中心相继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暂行管理办法》,7月21日,工委研究了投促中心新聘司机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落实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与相关人员重新签订了聘用合同。②2023年4月市场服务中心已解聘全部编外人员。

  42、编外人员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一名编外人员被安排在行政审批股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3月12日,召开商务工委会议,进行人事研究,下发了《中共桃江县委商务工委关于李某某等同志的任免通知》(桃商工〔2024〕10号),对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一名临聘人员杨某某调整至服务性岗位,从事档案工作。

  43、中层骨干轮岗交流不及时。中层干部存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没有轮岗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3月12日,召开商务工委会议,进行人事研究,下发了《中共桃江县委商务工委关于李某某等同志的任免通知》(桃商工〔2024〕10号),对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中层干部李某某进行轮岗;②上报了两名中层干部参加县级层面轮岗。

  4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如一名事业干部档案缺少2020、2021年度考核表,入党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0月19日、10月23日相继对二机构进行了人事档案检查,对投促中心肖某某同志的所缺相关档案,积极与人才交流中心、近桃社区、桃花江政府对接,核实了相关信息资料,并补齐了相关档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2659775;邮政信箱(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化路41号;电子邮箱243434929@qq.com。

  中共桃江县委商务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