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江县司法局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桃江县司法局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桃江县司法局
2023年6月21日
桃江县司法局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桃江县“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做到源头排查到位、多元化解到位、处置稳控到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为平安桃江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对矛盾纠纷采取“预防、排查、化解、管控”全链条闭环管理,构建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全面强化法治建设,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
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加强法治宣传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和家庭婚恋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形成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责任部门: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职责任务详见附件1)
工作措施:
1.做实“线下”摸排走访(6月底前完成)。按职责任务开展摸排走访,各司法所配合所属乡镇积极协调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民(辅)警、妇联执委、网格员、楼栋长和志愿者等基层治理力量,集中开展入户走访和全面排查。对容易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家庭婚恋纠纷、邻里纠纷要重点进行排查,重点摸排家庭成员关系紧张、不公平待遇、两地分居、家暴、婚外情、三角恋、借婚(恋)敛财、情人之间(同居期间)感情纠葛、离婚(同居分手)后感情纠葛、抚养和探望子女纠纷、招婿、婆媳亲子关系不睦、虐待父母、遗产继承、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系统研判分析,于6月30日前梳理汇总2023年新受理的民事纠纷、治安纠纷和存在稳定风险隐患的案(事)件报局人促股(格式见附件2)。
2.做实“线上”三级调解(10月底前完成)。各司法所协助所属乡镇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实行网格员、网格长、总网格长“三级”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调解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网小格”,数据同步上传人民调解平台,依规享受“以奖代补”政策。建立包案化解制度,责任分解到位,紧密结合《桃江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表》(附件2)真排查,真化解,化解不了的要及时制订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矛盾纠纷稳控在当地,风险隐患化解在当地。
3.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12月份前完成)。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政策落实及各方当事人满意度等情况,确保案结事了。对调解工作已经到位但仍调处不成功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二)信访积案大化解
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总要求,逐案逐人做好化解稳控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人员稳控在当地。做好案件的包案、化解和稳控工作,各司法所协助所属乡镇确保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积案6月底前化解率达到50%,8月底前达到80%,11月底前全部完成的工作目标,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事项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全部化解到位。(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责任部门: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
工作措施:
1.落实领导包案。对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双包案制度,落实单位负责人上门走访核实,逐案制定化解方案。
2.掌握工作方法。按照“两个不拘泥”(不拘泥于原调查意见、不拘泥于原处理结论)、“三个必须”(必须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必须当面听取信访人陈诉、必须掌握信访事项涉及单位和人员意见)、“四个重新”(重新组织专班、重新受理接访、重新调查审理、重新研究处理)的工作方法,逐案攻坚化解,力争与信访人签订停访息诉承诺书,并以信访人不再重复信访为标准,确保信访事项化解完成。
3.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完善源头治理机制,重抓初信初访,进一步落实首接首办责任,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努力实现让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加强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各司法所要积极参与所属乡镇组织的月度、季度信访形势研判,认真分析重点村(社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信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压实信访工作责任,督促依法办事、规范履职,提高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质效。
4.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主动承担解决诉求、教育疏导、息诉息访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落实到位。对因推诿敷衍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格追责。
(三)法治意识大提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组;责任单位: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职责任务详见附件3)
工作措施:
1.开展法律“九进”。法律进机关。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设立公职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依法规范决策行为,落实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等制度。法律进单位。推动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法律进学校。全县168个中小学每个学校配备1-2名法治副校长,全局干职工特别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积极担任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教育实践为主的法治培训任务。法律进乡村。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工作者,全局干职工特别是司法所、行业管理的律师要坚决服从安排参与法律进乡村活动,法律工作者每年参加2次以上村委会会议、每季度组织1次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积极配合公安局协调民(辅)警进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线下走访,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法律进社区。社区实施“六个一”工程,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工作者,全局干职工特别是司法所、行业管理的律师要坚决服从安排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工作者每年参加2次以上社区居委会会议、每季度组织1次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积极配合公安局协调民(辅)警进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线下走访,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法律进企业。组织律师深入相关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法律进宗教场所。推进宗教活动、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督促相关部门把法律法规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协助开展相关培训。法律进市场(门店)。协助市监等相关部门定期汇总编印典型案例对经营者进行警示教育,为广大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监督市监等相关部门经常性市场巡查、抽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法律进宾馆(景区)。督促文旅等相关部门在景区、宾馆、酒店各类显示屏、电视、电脑中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摆放宣传资料,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治理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和培训。
2.强化考核监督。把全县“四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的目标考核项目,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3.做好总结宣传。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运用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平台,电台,电视,网络等加强法治宣传。
(四)社会治安大整治
通过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日常管控和重点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落实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确保“人不滋事、物不肇祸、事不添乱”,坚决守住“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牵头部门:社区矫正股、办公室,责任部门: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
工作措施:
1.社区矫正股牵头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人员日常监控,加强对各司法所工作督导,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等违法违规现象,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管帮教,杜绝再犯罪。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部门每月23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情况。有情况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未报视为无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
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把“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列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二)集中实施阶段(6月﹣10月)
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要严格依据行动实施方案和各自任务分工,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每月23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至局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
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梳理总结典型经验、成功做法。着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牵头部门12月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局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机制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五个牵头股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杨璧懋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指导,形成整体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召开座谈会、开辟专栏、设置专题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的相关举措进行宣传和解读,进一步提高活动知晓度、参与度,对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优异工作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效果评价,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建设平安桃江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工作督导,严格追责问责。定期召开专项行动协调会,适时对各牵头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及时通报、约谈、督促整改,严防因工作不力、预防工作不到位、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导致“民转刑”命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