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配合消防部门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利用门户网站、LED大屏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