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 《关于落实省、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 各项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6:47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人社发202236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

《关于落实省、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

各项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综合事务中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关于落实省、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各项措施的实施细则》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1


关于落实省、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

各项措施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的《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及《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益人社发〔202242)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范围

实施内容: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为重点的困难企业,可申请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2023年底前补缴。

(一)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224月至202212

申报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附件1

联系人:钟波

联系电话:0737-8827428

(二)工伤保险

实施时间:20224月至20233

申报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联系人:胡恙

联系电话:0737-8200831

(三)失业保险

实施时间:20224月至20233

申报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联系人:胡红波

联系电话:0737-8887663

二、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率政策

(一)失业保险

实施内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

实施时间:202251日至2023430

申报资料:免申即享

联系人:胡红波

联系电话:0737-8887663

(二)工伤保险

实施内容:全县工伤保险行业费率继续按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行业费率,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0.48%0.72%0.96%1.12%1.36%1.68%1.92%2.08%执行,建设项目参保统一按工程总造价的0.18%的费率执行。

实施时间:202251日至2023430

申报资料:免申即享

联系人:胡恙

联系电话:0737-8200831

三、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实施内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有关规定参照企业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1231日。

实施时间:执行至20221231

申报资料:免申即享

联系人:胡红波

联系电话0737-8887663

四、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实施内容202211日至1231日,县内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 5 个特困行业企业,当前在岗职工中在本单位累计参保满6个月的人数,可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时间:执行至20221231

申报资料1.企业参保证明。2.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联系人:胡红波

联系电话:0737-8887663

五、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

实施内容: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此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时间:执行至20221231日。

申报资料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2.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联系人:胡红波(扩岗补助)、刘钊(就业补贴)

联系电话0737-8887663(扩岗补助)、0737-8887658(就业补贴)

六、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实施内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是人社部门面向年满16周岁、未达退休年龄的有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的职业技能和示范性创业培训。受训者无需缴费,由政府对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实施时间:长期

申报资料1.《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附件2)。2.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有实体的提供)

联系人:钟雪珍(职业技能培训)、符健(创业培训)

联系电话0737-8883698(职业技能培训)、0737-8824201(创业培训)

七、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实施内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浮10%。参保职工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

申报资料1.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胡红波

联系电话0737-8887663

八、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政策

实施内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20%失业金的标准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1月至2022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实施时间:执行至20221231

申报资料1.银行卡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胡红波

联系电话0737-8887663

九、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实施内容: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代发放工资或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第三方单位,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发放时间)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申报资料:

(一)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应按照省平台要求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 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3. 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在完成缴费后,按要求将以下资料交到所属乡镇:

1. 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2. 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

3. 社保缴费凭据、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填报录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后果由填报单位和个人全部承担。

联系人:刘钊(企业社保补贴)、胡红波(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联系电话:0737-8887658(企业社保补贴)、0737-888766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十、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实施内容:对认定为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发后补的方式,由就业见习基地向批准其开展就业见习的县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资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 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或毕业证书复印件。2.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联系人:刘钊

联系电话0737-8887658

十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实施内容:加大对服务业和工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

申报资料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2.营业执照。3.其余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符健

联系电话0737-8824201

十二、创业补贴政策

实施内容:对符合条件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资料1.《益阳市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2.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创业主体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经营场地租赁资料: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注明租金起止时间段)5.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为员工缴纳6个月以上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明细(需经社保征缴机构盖章确认) 6.《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7.身份证明材料之一,具体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原件;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证明;军队退役人员提供转业(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所在辖区司法所开具的相应证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符健

联系电话0737-8824201

十三、企业招工及劳动者求职政策

实施内容:企业可以通过在湘就业”“桃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岗位、参与招聘会等线下活动等方式开展招工工作;劳动者可通过参与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求职应聘。

实施时间:长期

申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招工简章。2.求职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联系人:刘刊瑜

联系电话0737-8202998

附件:1. 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 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

3. 益阳市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相关申请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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