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办理“网小格”群众诉求
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确保“网小格”工单办理运行有序、协调有力、成效显著、监管到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群众在“网小格”内反映涉及民间纠纷的诉求工单,按照办理机制,实行按责交办、协调督办、限时办结、考核评价等工作流程。对办理办结的“网小格”诉求工单按照桃江县司法局、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桃江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桃司联发〔2016〕1号)纳入以奖代补。
第三条 乡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受(办)理本辖区内人民群众通过“网小格”反映的民间纠纷。
第四条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均作为兼职网格员分别进驻所在地网格微信群,负责受理、办理网格微信群里涉及民间纠纷的群众诉求工单,并接受县、乡两级热线办的指导和调度。司法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网小格”民间纠纷调解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人民调解员(兼职网格员)受理、办理“网小格”中群众诉求的范围: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5条的规定,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予受理:
(一)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四)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六)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第七条办理流程
(一)网格长(村、社区工作人员)每天登陆“网小格”通过待办事项查看群众诉求,将涉及民间纠纷类的群众诉求当天向所属网格的人民调解员(兼职网格员)交办。人民调解员(兼职网格员)负责受理所在网格的网格长(村、社区工作人员)指派的民间纠纷类群众诉求,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网格长汇报第一次调处结果(调处成功的简单民间纠纷要按口头案件登记要求上报微信小程序“网小格”,见附件1《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并及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按“以奖代补”程序申报。
(二)纠纷调解不成的,由网格长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二次调解,调处成功的,由网格长办结并以书面案件登记要求在“网小格”中反馈办理结果(调处成功的民间纠纷要按书面案件登记要求上报微信小程序“网小格”见附件2《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附件3《人民调解协议书》),交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调处不成功的,及时将调解结果或调解方案上报总网格长(村、社区书记)。
(三)总网格长(村、社区书记)在3个工作日内协调村(社区)干部、乡贤、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该民间纠纷诉求的第三次调解,调处成功的,由总网格长在“网小格”中反馈办理结果(调处成功的民间纠纷要按书面案件登记要求上报微信小程序“网小格”见附件2《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附件3《人民调解协议书》),交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复杂、重大的民间纠纷,村(社区)调委会调处不成的,形成“工单”上报乡镇热线办进行审核分流处理。
(四)对村(社区)“三级联调”仍未化解的民间纠纷,转交乡镇司法所组织第四次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应启动“三调联动”机制或通过乡镇联席会议机制予以第五次调解,如涉及跨区域、跨层级或穷尽辖区资源仍无法解决的,引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同时经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将该纠纷形成的“网小格”“工单”上报至县热线办处理。
第八条办结与审核。对群众民间纠纷交办事项实行限时办结,急办事项要立即办理,一般事项村(社区)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乡镇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民间纠纷调解诉求事项已办理完毕,或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到位但已做出安排,或对不合理申请做好了解释和疏导等工作,不会因此衍生新的矛盾纠纷的,可审核办结。
第九条考核。人民调解员办理的“工单”在次月10日前录入湖南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办理情况根据本规定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2.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3.人民调解协议书
桃江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编号:
当事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方式、时限
人民调解员(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附件2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年 月 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 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 (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附件3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 号:
当事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职业或职务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方式、时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名)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