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发〔2020〕18号
三堂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会议制度》《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监管动巡查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会议制度》《农村宅基地监管动态巡查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堂街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会议制度
一、为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建立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席会议制度。
二、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席会议由乡(镇)长为召集人,分管农业领导具体组织,组成成员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执法的分管领导,农业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任、农村宅基地管理专干及有关部门业务专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农业经济发展办(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集一次,主要审批和决定如下事项:
(一)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
(二)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是否涉及占用农用地;
(三)设计方案(设计图)和施工方案是否合规等;
(四)宅基地选址是否属于公路两侧、河流两岸以及水库等水域周边和水利设施(包括供水设施)保护范围、文物保护范围、校园周边、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保护、控建范围新建住宅;
(五)研究决定农村违法违规建房和农村宅基地管理
历史遗留问题;
(六)推进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工作。
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审批和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五、根据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联席会议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依法依规为农村宅基地申请人办理并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规划许可证》。
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监管动态
巡查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
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乡镇监管动态巡查报告制度。
二、监管动态巡查人员以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为基础,由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大队组成。
三、监管动态巡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不定地点的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四、巡查内容包括:
(一)未批先建;
(二)骗取审批;
(三)批甲地建乙地;
(四)已经审批,但经查实不符合一户一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等申请条件;
(五)不符合村庄规划;
(六)超面积建房;
(七)占用农用地建房,尤其是占用耕地建房;
(八)异址新建,不按承诺时间拆除旧房;
(九)在禁止建房区域建房等。
五、各村明确农村宅基地协管员,负责本村宅基地巡查
工作,宅基地监管纳入村网格化管理内容,网格员应及时报告网格区村民的建房情况。
六、各农村宅基地协管员应定期向乡镇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村民建房,特别是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堂街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