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09:13 信息来源:三堂街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三政发〔202012

 

 

三堂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社区)、镇直各部门及各单位:

《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堂街镇人民政府

                           2020518

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部署,加快推进我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2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自然资发201940号)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房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08号)和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桃政办函202013等文件要求,确保2020年底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实现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覆盖率100%,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90%以上,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以未确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且具备登记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未开展权籍调查的,要尽快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已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但没有完成农房调查的,要尽快补充农房信息,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二)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经组织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可以换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得确权登记发证。对已纳入城市规划区或成片征拆范围的,可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充分组织发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利用工作底图开展农房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主要调查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位置、界址、用途,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位置以及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等信息。填写权籍调查表,制作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产和农村空心房进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产莫定基础。

(二)完成办理确权登记。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湘自然资发201940号文件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三)建立基础调查数据库。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信息化建设,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数字化处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数据库,实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登记颁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妥善处理确权颁证中的各类权属纠纷和争议,对房地确权登记涉及的各类问题出台可操作的政策,保障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完成。

(二)房地一体,提高效率。为了节约资金、降低成本、统一组织进行房地权属调查、测绘和确权登记发证,避免重复调查,重复测绘;本着房地权利主体一致、房地一体登记的原则,确定房地权属,调处纠纷,办理登记发证。

(三)简化程序,减轻负担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等成果,探索创新,简化补办规划、用地手续程序,在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登记发证效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矛盾纠纷多、影响面广,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总结经验,维护社会稳定。

五)应登尽登,能发就发。 全面调查登记,按照“应发尽发,能发尽发”的要求为农民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规定,不得向农民违规收取费用。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成立领导机构。人民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村委工作职责,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2.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范围、职责分工、调查方法、实施步骤、主要成果及有关要求等,统筹有序推进。

3. 确定技术队伍。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定,确定实力强、技术好、具有国土调查和权籍调查项目经验的技术单位承担技术服务工作。

4. 组织政策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外地经验做法,认真梳理、研究确权登记过程中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

5. 宣传动员培训。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发布通告,告知社会和群众,做好配合工作;要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组织对村组干部、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调查任务,熟悉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掌握调查方法和工作要求。

6. 资料收集整理。包括1: 2000不动产基础数据、三调资料、集体所有权确权成果、不动产土地、房产现有调查、登记资料、村庄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等,联系省自然资源厅及时领取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底图。

(二)实施阶段

1. 摸底调查。各村委要结合工作底图,通过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调查确权、内业建库、登记发证创造条件。

2. 权籍调查。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乡村组干部协同技术单位,共同完成房地丈量(测绘)、权属调查、指界确认、表格填写、草图绘制和相关资料收集等外业调查任务,内业处理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成果并在村内进行公示。

3. 内业建库。根据技术规范,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涉及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进行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4. 成果验收。 调查成果严格经过承担技术单位自检、县级检查、市级复查、省级验收,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5. 申请登记。由村组干部组织村民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申请,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证书。

(三)总结完善阶段

1. 成果归档。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和应用工作。

2.数据汇交。将验收后的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化的不动产登记成果向市、县进行数据汇交。

3. 工作总结。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做好迎检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全农业农村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大局。成立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组织村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的权属调查、资料收取、户籍认定、指界、确认、集中申请、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切实保障经费落实。由政府组织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收费,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三)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结合现实、尊重历史、妥善处理宅基地确权中存在的遗留问题。围绕权籍调查、房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政策。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四)强化督促指导。把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对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于每月底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纪委将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质量不高的进行重点督查、约谈,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五)做好宣传引导。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农民参与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附件: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单位工作职责

 

 

 

 

 

 

 

 

 

 

 

 

 

 

 

 

 

 

 

 

 

 

 

 

 

 

 

 

 

 

 

 

 

 

 

 

 

 

 

 

 

三堂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518日印发

 

 

附件:

 

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单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长:朱果辉  镇长

常务副组长:胡著宣  人大主席

   长:文啸林  副镇长

     员:詹万明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卢壮军  房管所所长

杨易霖  党政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郭惠恩  社会事务办主任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盛华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彭子初  司法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钟赛辉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刘超凡  国土所所长

龙世华  合水桥村党总支部书记

黄卫兵  晚谷村党支部书记

龙洁茹  龙牙坪村总支部书记

胡鼎贤  湖莲坪村总支部书记

赵炳坤  九峰村总支部书记

刘介云  赤塘村总支部书记

高华魁  王母村总支部书记

胡善华  花桥坪村党支部书记

詹胜利  大屋山村总支部书记

胡锡科  三堂街村总支部书记

郭章跃  郭家洲村总支部书记

龙述飞  接龙桥村总支部书记

张腊英  胡家坳村总支部书记

胡海明  天子仑村党支部书记

周翠花  乌旗山村总支部书记

李克明  三堂街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詹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日常工作组织与协调,指导、核实有关问题处理的具体措施、标准、要求。办公室下设资料收集组和纠纷调解组,资料收集组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干部周翔具体负责,同时各村需明确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收集资料。纠纷调解组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如因改革等原因变更机构名称或更换分管领导,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三堂街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职责

(一)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经费预算、配合技术队伍、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确权登记颁证和成果上报等工作。

(二)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中的身份证、户籍等有关资料扫描件负责做好涉及林地、林木管理方面的工作,参与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三)镇财政所:负责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四)镇派出所:负责农村户籍、人口信息核实和户籍证明出具工作。

(五)镇社会事务办:协助查询和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姻状况信息。

(六)镇司法所:负责确权登记发证有关政策进行研究审查和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继承、遗赠等公证工作。

(七)镇交管所、镇经济发展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八)各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以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实施村民住房建设有关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一是组织协调村、组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全面负责辖区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的权属调查、资料收取,户籍认定、指界、确认等工作,将调查成果提交给技术单位进行汇总二是负责辖区内有关土地、房屋权属争议调处;三是负责宅基地用地、规划、房屋建设审核确认,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认定;四是负责本行政范围社会稳定工作;五是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拟定有农村住房建设自治管理内容的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六是指导村民办理或者为村民代办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手续,指导村民依法依规开展农村住房建设活动;七是对农村住房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九)村民小组:一是组织村民召开户主大会,集中宣传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推举村民代表开展调查指界确认工作,做好摸底调查;二是协助做好本村内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协调工作;三是配合技术队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做好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属确认工作;四是组织做好本村民小组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发证情况的张榜公示。

三、工作经费安排

村级工作经费安排:根据我镇派出所提供的户籍人口数,我镇共计有6471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372人,总户数19206户,按每人口(或户数)发放工作经费。以最终登记完成的人口(或户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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