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灰山港镇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 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1:37 信息来源:灰山港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119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灰山港镇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

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镇域相关职能部门:

灰山港镇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1312  

 

 

灰山港镇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确保镇域金融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镇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镇党委、镇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处非办指导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基本原则,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效遏制增量,加快化解存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组织机构及职能

加强和充实灰山港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力量,调整灰山港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员名单

镇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分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另外,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商引资办为领导小组直属成员机构;同时,纳入和明确各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包括:辖区内各银行支行、市监所、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中心校、桃江县第四中学、电信及移动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贺媚同志担任。组成成员单位和人员如有调整或增减,按相应职务递补和工作交接。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镇处非办:负责日常工作;拟定政策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负责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综治考评工作。

党政办:协助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协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督查和考评工作。

党建办:牵头组织媒体公开报道依法打击的非法集资行为,在社会层面形成有效震慑,加大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网络监测预警,协助对涉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问题开展核查并提出处置意见,依法对参与、组织非法集资人员进行追究和处置。

经济发展办:负责涉及处置非法集资相关产业政策制定、协调工作和工信系统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组织对全镇所有企业、典当、融资租赁、大宗商品交易等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其中,农村办:负责全镇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三农”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管控和整治。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广播以及电视台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的排查。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全镇广告牌以及LED屏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镇处非办,负责对涉及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起性事件的维稳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户外小传单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

派出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和重点涉案线索核查工作,对核查出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启动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前会商程序并参与研判。

市监所:负责重点开展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专项排查整治,对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市场监管,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警示。

司法所:负责镇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规章等的拟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辖区内各银行机构:积极开展风险防范宣传,负责运用资金监测手段发现风险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查处、账户冻结、资金追缴等工作。

镇中心校、第四中学:负责重点开展校园防治宣传教育、线索收集、预警提示和风险防范等工作。组织部署和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提高在校学生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学生及教职员工进行风险线索举报,及时发现风险线索,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现的可疑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或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或打击。

各村(社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要求,部署开展本辖区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要求,全面开展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监测预警、举报奖励、案件处置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成效。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扎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是坚持分类处置。把防范和处置企业非法集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靠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及行业主(监)管力量手段,通过有效整治和依法打击惩处,加快市场出清。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工作节奏,各类风险隐患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类处置。

三是坚持协同联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自上而下、部门参与、高效运转、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注重实效。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确保依法打击一批,取缔注销一批,关停退出一批,加快市场出清,使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得到有效惩处。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专项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动员部署,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监)管相结合,深入组织开展重点风险排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一线网格管理员优势,加强信息反馈,发现问题线索,及时高效处置。认真采取“扫楼扫街”、网格监测、广告排查、关注异常资金流向等多种排查手段。确保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及时掌握和协同处置辖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人群参与组织非法集资等风险情况。组织开展房地产、“三农”、林业、电子商务、养老服务、工业企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高度关注打着 “养老服务”“股权众筹”“区块链”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力争实现辖内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实行登记管理,涉及集资有关字样或者内容的,及时予以重点关注。开展对广告媒体发布情况的监测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

(二)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传统节日等重要时点宣传,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金融网点,全面提高群众识别风险、自我保护和监督举报能力。

(三)强化监测预警。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广泛、实时动态监测效果较好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非法金融放贷领域广告资讯监测监管,及时查处非法金融放贷虚假违法广告;辖区内各银行、派出所、信访、网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完善线索通报及应急处置机制,实现打早打小和风险处置关口前移。

(四)积极受理举报。充分发挥举报奖励激励机制作用,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举报非法集资信息。对群众举报各类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县处非办,确保有效核实查处。

(五)及时有效处置、依法打击。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监)管部门针对排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建立“一单四制”,进行台账管理,及时采取约谈劝导、函告提示、集中面谈、上门核查、实时监测、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强化风险警示,积极化解风险,有效整肃市场。对非法集资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监所吊销营业执照。对非法集资设立的网站、开发的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依法予以关闭。对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和打击。

(六)开展企业履约承诺。对镇域内规模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集中排查,相关企业签订《抵制非法集资承诺书》,承诺不发起、不主导、不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

(七)实行“打早打小”。对于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组织调查认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手段,联合开展防范和配合处置,力争在萌芽阶段发现风险,在苗头状态化解隐患,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发现可能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需要暂停集资行为的,及时暂停办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属于非法集资的,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立即停止有关非法活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八)做好信访维稳。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强化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妥善做好维稳应对处置,正确引导投资群体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建立重点风险案件、重点稳控对象台账。通过开门接访、设立热线电话、公布受访电子邮箱等方式,做好情绪安抚和政策法规宣教工作,坚决防止不同群体“抱团维权”,严防风险交织叠加,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稳控在基层。对确因投资受损造成生活和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的特殊对象,采取合理方式适当帮扶救济,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清党中央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谋划、细致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村(社区)、行业等领域要高度重视,以本村(社区)、各行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任务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联络员),确保完成处非工作任务。

(三)保持高效协作。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主动担当、责任上肩,确保认识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获取的各类信息和线索,加强横向、纵向及时传导反馈,坚持高效协作,实行专项整治与依法打击同部署、同推进,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扎实开展专项排查、行业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报送《灰山港镇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附件二)。坚持“零报送”制度,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每月20日前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送至镇处非办。

(五)强化监督检查。该项工作将纳入村级网格化管理内容,镇处非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处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未按规定开展处非工作,不及时上报信息或对已发生非法集资活动,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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