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潭镇2020年早稻收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09:05 信息来源:武潭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武潭镇2020年早稻收储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0年全镇早稻收储和监管工作,根据《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关于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发202041号)和省、市、县粮食收购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握“六稳”工作要求,落实“六保”工作任务,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立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统筹组织好辖区稻谷收储工作,坚持以市场化收购为主,优先储备粮轮换收购,适时精准启动托市收购和地方临时储备收购,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全镇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检后收、分级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坚决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食品属地负责制,从2020年度生产的稻谷开始,全面按照国家粮食食品安全指标要求,落实先检后收、分级分仓储存、分类标识和处置等工作要求。

(二)坚持市场化收购为方向,实行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同时,通过优粮优价传递市场信号,积极引导粮农调结构、提品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确保应收尽收,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三)坚持深化收储改革。以市场化收购和储备粮轮换收购为主,精准弹性启动政策性收购为辅。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粮食限定收购总量(全国2000万吨)政策规定。

三、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明确2020年全镇早稻收购有关事项:

(一)收购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收购价格

1.储备粮: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2.最低收购价粮:121元/50公斤(国标三等到库价)

3.桃江临时储备粮:镉含量0.2-0.4毫克/公斤,119元/50公斤;镉含量0.4毫克/公斤以上,116元/50公斤。

(三)质量标准

1.储备粮。202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镉含量0.4毫克/公斤以下(含0.4毫克/公斤),符合储备粮质量安全指标的早籼稻。

2.最低收购价粮。202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镉含量0.2毫克/公斤以下(含0.2毫克/公斤),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早籼稻。

3.桃江临时储备粮。2020年桃江县内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镉含量0.4毫克/公斤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早籼稻(包括部分镉含量在0.2-0.4毫克/公斤之间,未被轮换和市场化收购的粮食)。镉含量0.2毫克/公斤以下粮食可在全国销售,0.2-0.4毫克/公斤的粮食严格限在省内销售,0.4毫克/公斤以上的粮食作饲料或加工饲料用粮。

(四)实施步骤

1)开展稻谷摸底溯源。为精准摸清全镇稻谷产量与食品安全指标情况,严格实行“先检后收”与粮食收储溯源制度。

1.严格按《益阳市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稻谷摸底溯源登记表(详见附表1),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详细登记辖区稻谷产地、品种、数量、委托经纪人等信息。溯源结果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报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全县各粮食收储企业凭稻谷摸底溯源登记表进行粮食收购,对不能提供摸底溯源登记表的一律拒收,并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登记、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弄虚作假,擅自购入县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谋取不当利益。村(社区)、镇直部门要严防严管、切实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二)分批启动粮食收购根据《桃江县2020年早稻收储实施方案》要求:

第一批:7月15日起,由中储粮桃江分公司启动储备粮轮换收购(具体启动时间,以中储粮直属库桃江分公司通知为准),同时对镉含量0.4毫克/公斤以上启动桃江临时储备粮收购。

第二批:储备粮轮换过程中,符合启停条件时,严格按程序启停最低价收购(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持续三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经上报批准,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当市场收购价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

第三批:最低价收购停止后,仍有较多镉含量0.2-0.4毫克/公斤以上的稻谷,出现较大面积“卖粮难”时,适时启动镉含量0.2-0.4毫克/公斤桃江临时储备粮收购。

桃江临时储备粮收购严格限定为县内2020年生产稻谷。

(三)对政策性粮食收储实行定点管理。全县2020年早稻定点收储机构为:

储备粮(镉含量0.4毫克/公斤以下)定点(2家):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桃江分公司、桃江县粮食局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最低价粮(镉含量0.2毫克/公斤以下)定点(1家):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桃江分公司。

桃江临时储备粮定点收购企业(6家):桃江县粮食局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为2020年早稻收购桃江临时储备粮定点收购企业,并作为临时储备粮承贷主体,负责国家农发行临时储备粮收购贷款统贷统还。同时,大栗港三农米业、三堂街诚信米业、修山羞山米业、灰山港金穗米业和金丰米业5家企业为临时储备粮应急收储企业,根据县人民政府指令,适时启动政策性临储粮食收购。以上政府临时储备粮粮权权属均为县人民政府。

(四)严格执行先检后收。根据《益阳市粮食先检后收实施办法》执行,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符合国标三等标准并提供稻谷摸底溯源登记表的,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存、分类管理。临时储备粮收购期间,严禁县外不合格粮食流入我县收购市场。

(五)严格落实分仓储存。各粮食收储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省相关要求,对镉含量0.2毫克/公斤以下,0.2-0.4毫克/公斤及0.4毫克/公斤以上的稻谷,进行分级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不同年份生产的稻谷不得混存,严防以陈顶新、转圈粮进入新粮收购。

(六)落实超标粮食差价亏损与利费补贴。按照2018年湖南省最低收购价超标粮食三年退坡政策,对收购的超标稻谷造成的价差亏损实行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比例为:省级负担20%、市级负担16%、县级负担64%。超标粮食利费补贴按照县储粮标准执行,市级、县级负担比例为2:8,即由市级负担20%,县级负担80%。

四、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武潭镇2020年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杨明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镇党委副书记

   长:张冠军  武装部长

王胜华  副镇长

     员:莫正彪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财政财务管理办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曹春云  派出所所长

                    市监所所长

周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汪志龙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汪卫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成员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财务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有序推进2020年全镇早稻收购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粮食政策宣传,通过网格和“村村通”广泛宣传、解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要组织入企入村入户宣传粮食收购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帮助农民和各类粮食企业准确了解把握政策要求。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为稻谷收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立举报电话(电话:8822615,举报地址设法规监督检查股)。

(二)严格收储流程。收储企业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规范收购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要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购稻谷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样品标本、计价单位、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粮款结算方式(网银)以及服务承诺。各岗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及时结清售粮款,不打“白条”,让农民卖“放心粮”。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标准,落实先检后收等工作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